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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称生产成本仅占药价3成 与回扣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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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医务人员收受病患“红包”、开“大处方”、吃“回扣”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专家卓小勤曾向媒体指出,“医疗腐败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根源是以药养医,这是一系列医疗腐败的根源。”那么,医疗腐败主要的犯罪类型是什么?该如何预防和打击?

检察机关称生产成本仅占药价3成 与回扣持平

北京西城检察院专门调研发现,医药卫生系统最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是贿赂,“回扣”和“红包”是其主要形式。而腐败从药品生产开始,遍布于每一个环节。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如医药采购、行政审批环节。部分医药代表为了牟利,需要打通药事委员会、药械科、药房、医生等各个环节;医药卫生领域的审批权分散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力的集中和监管缺失极易导致权力寻租。从药品定价到医生开药,药厂、药品批发商、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层层加码,生产成本实际只占最终药价的约30%,医院、零售商的利润约占30%,其余约40%是流通成本,而其中30%以上属于回扣成本。

虽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但对中标的药品,医院在使用上有最终选择权,价格低,差价小的产品被迫退出市场,药品价格虚高,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同时也为行贿者提供了资金来源,成为诱发贿赂型职务犯罪的外部原因。

检察机关在侦办医疗系统的腐败案件中,发现医疗系统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多个部门如药监、物价、工商、纪检监察、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师协会、药品招标委员会共同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部分监督职能空当或互相推诿。检察机关建议,实行医药分业,从制度上解决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关键是要理顺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等在流通中的价格关系。(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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