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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規範新農合醫療機構和衞生人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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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出台辦法規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和衞生人員行為,全省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及衞生人員,凡在新農合日常診療活動中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將被納入“黑名單”管理。

貴州規範新農合醫療機構和衞生人員行為

記者從貴州省衞生計生委瞭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及衞生人員行為,維護新農合基金安全,保障參合羣眾利益,根據相關規定,《貴州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及人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日前出台並實施。

按照規定,醫療機構一旦上了“黑名單”將由省合醫辦通過省新農合管理信息平台進行黑名單庫數據管理,全省通報並關閉新農合信息平台接口,實行全省定點“一票否決”,取消新農合定點資格,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准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衞生人員一旦上了“黑名單”除了將被取消對參合羣眾診斷疾病、開取處方資格外,還將受到當年不能評優和晉升職稱、取消執業資格,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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