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一般是指心力衰竭。心力衰竭分為Ⅰ~Ⅳ四個等級。心力衰竭分級,通常根據患者症狀嚴重程度、呼吸功能、動脈血氧飽和度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性判斷。
1、Ⅰ級
這是心力衰竭初期階段,患者沒有身體活動的限制。普通的體力活動不會引起任何不適體徵或症狀。
2、Ⅱ級
身體活動輕微受限。休息時,患者無顯著體徵或症狀,但進行普通體力活動時,可能會出現呼吸急促、胸痛、胸悶等症狀。
3、Ⅲ級
身體活動明顯受限。休息時,患者無顯著體徵或症狀。但進行正常活動時,通常會導致疲勞、心悸或呼吸困難等臨床表現。
4、Ⅳ級
心力衰竭症狀甚至在休息時出現,如心絞痛、呼吸困難、氣喘等。患者無法正常進行日常活動,可能需長期臥床休息。
患心力衰竭患者,應儘早就醫檢查,並遵循醫囑採取合適治療措施,以便減緩病症發展程序,延長生存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