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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藥監:停止藥品電子監管碼企業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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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月初全國兩會始,圍繞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執行和資料使用問題,再次爆發“爭奪戰”。全國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建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食藥監總局”),立即停止藥品電子監管碼系統由企業運營,矛頭直指阿里健康。3月20日,阿里健康通過微博公開回應稱,只是資料服務平臺的建設者和運營者,將會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的要求開放資料,讓醫藥企業更加有效地使用資料。

國家食藥監:停止藥品電子監管碼企業運營

藥品電子監管碼關乎“國家安全”?

與幾年前藥企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對國內在售藥品統一賦碼的行業內爭議不同,這次對電子監管碼執行者和使用權的爭議很快演變成一場關乎“國家安全”的隔空論戰。

從2005年開始,中信21世紀公司運營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建設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臺。2014年1月,阿里巴巴控股中信21世紀公司(該公司股票後改名阿里健康)。

而謝子龍在全國兩會上表示,藥品電子監管資訊涉及國家安全,藥品電子監管碼系統不應由企業運營,建議國家食藥監總局收回藥品電子監管碼系統管理許可權,停止強制企業向電子監管平臺上傳資料,並公開招標尋求“廉價”的管理模式。

移動醫療創業者王浚海指出,掌握了全國藥品監管資訊,就可以根據藥品流向、品種、數量等分析疫情、突發事件等情況,涉及到國家資訊保安問題,如果管理不善,會非常危險。

阿里健康在微博迴應,國家食藥監總局是平臺數據的擁有者,中信21世紀只是平臺的建設者和運營者。承載平臺的阿里雲獲得全球雲安全國際認證金牌,平臺也通過了公安部資訊保安等級保護三級評測,即便發生機房被毀等極端情況,資料也不會丟失。

■專家點評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相對於“國家安全”,藥品電子監管碼的資訊更具有公眾屬性。因此,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系統,無論由誰執行,由誰監管,資料的使用關鍵是遵循公開透明原則,讓公眾參與其中。

逐步開放資料服務,要建立在藥品消費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受保護的基礎上。在網際網路和大資料時代,更呼籲一個開放、透明的多方參與平臺。公共資訊無論由誰執行維護,利益相關方都應能平等參與討論和決策,從而搭建理性的公共政策平臺。

阿里健康如何開放資料備受關注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的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所有藥品批發、零售企業必須全部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藥品電子監管碼蒐集、產生、儲存的所有資料、文件、資訊和記錄,都歸該局所有,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於商業服務。

但在王浚海看來,這些資料的事實所有權其實就在阿里健康手裡,在資料逐步開放期間,阿里推出了很多相關產品,也有盈利,等到資料全面開放時,市場將不再公平。“資料是網際網路核心之一,一旦被壟斷,其他企業可能會喪失主動權。”

王浚海認為,要麼在企業商業化運作之前就全部公開資料,要麼就在完全公開前任何企業不能做經營。而且這樣的系統應該有多個參與方,而不是一家企業單獨運營。

阿里健康則表示,目前已經在多個渠道免費開放了藥品資訊和流向查詢等服務,後續還將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逐步向企業和個人使用者免費開放更多的資料服務。

■專家點評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指出,藥品電子監管碼是一種資訊追溯體系,由阿里運營無可厚非,也體現了監管中的公私合作伙伴關係。

藥品電子監管碼追溯到的藥品生產、消費、使用資訊,屬於公共資訊,應成為政府監管的源頭活水、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隨身利器和激發醫藥產業活力的助推引擎。如果能運用這些資料進行分析,用於公共衛生、健康發展的目的,也未嘗不是一個好事。

但僅就監管來講,藥品電子監管碼收集到的大資料資訊,目前是否能夠被各級藥監部門有效利用,真正用於藥品安全監管之中呢?公眾並不瞭解,尚需評估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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