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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根治醫療系統賄賂須先改變“以藥養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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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出版的《求是》雜誌,發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賀國強題為《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10個方面腐敗問題,不斷以反腐倡廉建設新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的文章。

專家:根治醫療系統賄賂須先改變“以藥養醫”政策

文章強調,在繼續加大力度查辦大案要案特別是高中級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把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嚴肅查處徵地拆遷、礦產資源開發、各類學校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食品藥品製假售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侵佔國家和集體以及職工權益、基層幹部吃拿卡要和收受財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買官賣官和拉票賄選、作風粗暴和奢侈浪費等方面的腐敗問題,以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中央紀委提出的“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可以說是當前反腐倡廉實踐面臨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強烈的民生意識,是黨和政府“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注群眾疾苦”的具體行動。從今天開始,《法制日報》視點版推出“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系列報道,報道各級政府部門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的舉措,探討從源頭上剷除基層腐敗現象的對策,以為各地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提供參考和借鑑。

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之醫療腐敗

二審判決書的生效,意味著王海林的10年鐵窗生涯將正式“拉開帷幕”。

從2008年到2011年的每個月,時任江蘇省海安縣人民醫院網路管理中心主任的王海林只要滑動幾下滑鼠,簡簡單單地統計一下醫院藥品銷售的使用資訊(俗稱“統方”),便能輕輕鬆鬆地從不同的藥商處入賬數萬元,以至於在不到4年的時間積累財富超百萬。

又是一起因“藥”而起的腐敗案件。

已身在囹圄之中的王海林也許不知道,就在他邁入高牆的同時,湖南常德和廣東深圳的個別醫務工作者也因與藥商“糾纏”而涉嫌商業賄賂被警方查辦。

“醫療腐敗問題之所以久治不愈,根源是以藥養醫,這是一系列醫療腐敗的根源。”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法專家卓小勤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

對於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腐敗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近日在談到“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時明確指出,近年來,醫務人員收受病患“紅包”、開“大處方”、吃“回扣”等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醫院是救死扶傷、關愛生命的最後一道守護線,發生在醫務人員身上的這些腐敗問題,不僅敗壞了醫德醫風和醫院的聲譽,而且造成醫患關係緊張。

醫院網路主管“統方”收回扣

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腐敗是怎麼發生的?記者翻閱了王海林的二審判決書後發現,王海林的斂財之道可以說是一個典型。

王海林於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擔任海安縣人民醫院網路管理中心主任,負責全院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管理及日常維護,系統硬體裝置的配置、維修和保養,以及系統軟體的開發、除錯和升級,及時為院領導提供計算機資訊諮詢等工作,並具體負責HIS(醫院資訊化系統)、PACS(影像系統)系統的管理等工作。

正是這份看似不起眼的工作,為王海林帶來了“商機”。

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王海林為狄吉慶等人以及多家藥品公司,通過海安縣人民醫院HIS查詢系統,統計相關醫生開具其銷售藥品的使用情況。為此,從2008年2月至2011年3月間,王海林非法收受相關醫藥銷售代表所送的人民幣合計103萬餘元。

只是提供幾個資料,為何每月就能入賬萬元?

據瞭解,王海林在擔任海安縣人民醫院網管中心主任期間,掌握該院HIS系統的最高許可權,能夠對系統內所有的使用者進行授權,訪問所有的資料,看到前臺介面的內容(如病區醫生站、護士站、門診醫生站、電子病歷等),也可以看到後臺資料庫的內容,通過資料庫可以看到全院各個病人的用藥情況等。

在判決書中,記者注意到,向王海林行賄的藥商均表示,找其是為了能夠較準確地瞭解海安縣人民醫院相關醫生開具其銷售藥品的使用情況,支付藥品回扣。

“我們請王海林提供醫院藥品銷售的使用資訊,並同意按照王海林的要求,以藥品零售價的1.5至2個點支付‘統方費’。”曾向王海林“購買”統方的藥商說。

“醫藥衛生領域的腐敗從藥品生產開始,遍佈於每一個環節。一是醫藥採購、行政審批環節。部分醫藥代表為了牟利,需要打通藥事委員會、藥械科、藥房、醫生等各個環節;醫藥衛生領域的審批權分散於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權力的集中和監管缺失極易導致權力尋租。”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專門審理此類案件的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說,他們曾經對醫療腐敗案件進行專門的調研工作,發現醫藥衛生系統最為典型的職務犯罪是賄賂,“回扣”和“紅包”是其主要形式。

“如從藥品定價到醫生開藥,藥廠、藥品批發商、醫藥代表、醫院和醫生層層加碼,生產成本實際只佔最終藥價的約30%,醫院、零售商的利潤約佔30%,其餘約40%是流通成本,而其中30%以上屬於回扣成本。”西城檢察院的檢察官說,醫療腐敗案件主體涉及職務層級多,不僅包括中、高階縱向領導關係,同時涉及橫向業務管理,且涉案人員均為擔任一定職務的實權人物,“也就是說每個層面上只要是有一點權就有可能犯罪,大權可能大犯罪,小權可能小犯罪”。

多重原因致醫療腐敗“久病不愈”

一直以來,醫療腐敗問題備受關注,並被認為是看病難、看病貴背後的一大推手。相關部門為此屢屢進行打擊,然而,醫療腐敗卻屢打不絕。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經過調研發現,在限制醫生診療費用並且財政對醫療系統的支援有限的前提下,一些醫院或者醫生將眼光投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採購上,通過“吃回扣”獲得額外的收入,現在大多數進入醫院的藥品雖然實行“集中招標採購”,但對中標的藥品,醫院在使用上有最終選擇權。

“這就出現了高價藥銷售得很好,低價中標藥卻由於獲利少,無人問津的現象。在這種大環境下,一些臨床普藥品種,由於價格低,差價小,醫院不用或者少用,藥廠就不生產,銷售企業也不經營,從而退出了市場,老百姓也買不到用不上低價藥。即使國家不斷地對藥品降價,可是群眾卻享受不到任何實惠,藥品價格虛高,看病貴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同時也為行賄者提供了資金來源,成為誘發賄賂型職務犯罪的外部原因。”西城檢察院的調研人員向記者介紹說。

北京市一名基層反貪檢察官向記者表示,在偵辦醫療系統的腐敗案件中,他們發現醫療系統存在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財務制度不健全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隨著藥品及醫療器械購銷矛盾日益突出,營銷形式和手段不斷翻新,醫療機構的主要領導、有關科室的負責人、醫生等關鍵人員的地位和作用也隨之顯現出來,成為藥品及醫療裝置營銷代表們‘主攻’的物件。而有的醫院雖然建立了監督機構,但要看領導的眼色行事,沒有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形同虛設,導致一些關鍵崗位人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制約。”上述反貪人員介紹說,在醫療系統一些監管部門與被監督物件關係過分緊密,甚至站在被監管物件的立場上行使監管職責,失去了作為監管機關所必須具備的“超脫性”,導致部分監管職能錯位,“另外是多個部門如藥監、物價、工商、紀檢監察、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醫師協會、藥品招標委員會共同參與醫療衛生領域監督管理的情況下,缺乏協調配合,造成部分監督職能空當或互相推諉。”

實行醫藥分業截斷賄賂之源

對於醫療腐敗問題,賀國強強調說,今後要在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同時,嚴肅查處醫務人員以各種名目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的案件,嚴肅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工程招標投標、專案合作等環節收受賄賂的案件,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合法利益。

卓小勤認為,要想根治醫療腐敗問題首先要改變“以藥養醫”的政策。

對此,西城檢察院的調研人員建議,實行醫藥分業,從制度上解決醫療機構“以藥養醫”所帶來的各種問題。

“一是藥房的所有權、經營權和管理權與醫院分離,醫院和藥房的銷售利益沒有任何關係,利用市場機制和供求規律消除行業壟斷,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同時使消費者獲得更多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二是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醫藥分業後,醫院收入主要來源於醫務人員的技術和勞務價值,有利於促進醫院和醫務人員把精力用在提高醫療服務水平上,避免開大處方現象,重新建立合理的醫生激勵機制。三是嚴格控制藥品及其他醫療用品價格,截斷賄賂之源。賄賂型職務犯罪的源頭是行賄,對於藥品及醫療裝置採購環節來講,關鍵是要理順藥品、醫療裝置、醫用耗材、醫用試劑等在流通中的價格關係。”上述調研人員分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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