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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衞組織駐華代表呼籲中國禁止零售點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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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去南方參加一個會議,在酒店大堂等待的時候,注意到酒店商場裏有一個特別閃亮的貨品陳列。我猜它是珠寶或是別的稀罕物,走近一看,是煙。”世界衞生組織駐華代表施賀德2日在北京告訴記者,“如果你曾到過中國或曾在中國生活,你很可能也有過同樣的經歷。當然,如果你曾去過中國的便利商店,你必不會錯過收銀台旁陳列的花花綠綠的煙盒。”

世衞組織駐華代表呼籲中國禁止零售點煙草廣告

煙草專賣點、普通商店、便利店裏的煙草廣告已經成為中國和全世界煙草公司日益看重的營銷形式。隨着各國加強對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其他形式煙草廣告的管控,零售點成了煙草廣告的“最後陣地”。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羣曾在發佈會上提到,2013年的煙草年鑑顯示,中國的捲煙零售户在2012年已達到540萬,而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幾乎每250人就有一家零售點。

施賀德指出,零售點的陳列和促銷與其他形式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一樣,都是在推銷死亡,因此應該被禁止。所以,《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公約》”)要求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2015年1月19日是《廣告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網上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草案二審稿中的煙草廣告相關條款被視作達到“史上最嚴”的控煙力度,但草案仍然給國內多達500萬的零售店煙草廣告留有餘地。

“修訂後的法律依然允許某些形式(包括零售點)的煙草廣告,未能與《公約》保持一致。若《廣告法》將零售點的煙草廣告排除在禁令範圍之外,這將嚴重抵消新法對其他形式煙草廣告的嚴格限制。”施賀德説,世界各國經驗表明,唯有當所有形式的廣銷都被禁止了,才能真正減少煙草使用。

對此,吳宜羣認為,“徵求意見稿雖然規定了禁止在各類媒體上變相發佈廣告,但未提及禁止發佈户外變相廣告,並未對變相廣告作出定義,這將會導致各類花樣繁多的隱性廣告出現,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必將繼續危害公眾,尤其是青少年。”

據調查顯示,中國4%的成人表示在過去30天內看到了商店裏的煙草廣告。而面對同一個問題,注意到銷售點煙草廣告和促銷活動的13—15歲年輕人的比例卻超過了40%。

“年輕人對煙草營銷尤其沒有抵抗力,嘗試吸煙的年輕人中約三分之一是接觸了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的結果。多數成年吸煙者的吸煙行為都始於年輕時候。”施賀德説。

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即將對限制煙草廣告的法律進行表決,這是中國面臨的一次歷史良機。

施賀德認為,中國可以趁此機會成為世界控煙領袖,成為其他國家的榜樣,同時向世界發出一個信號——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推銷死亡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閃光的未必都是金子,也可能是毒刃,撤掉零售點裏那些讓人產生買煙衝動的花俏廣告陳列,不僅可以幫助中國有戒煙願望的人堅持戒煙這一正確選擇,同時也將保護下一代人的健康。”施賀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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