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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大耳鼻喉醫院廣告“誘人” 自稱創造醫學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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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7歲的北京市民楊先生,因爲耳鳴到北京首大耳鼻喉醫院就診,被醫生告知要治耳鳴,得先治鼻息肉,“很嚴重,不治會致癌”,需要住院做手術,大概費用六、七萬元。誰知,在北京同仁醫院,醫生只用了3分鐘就把楊先生的耳鳴治好了。

首大耳鼻喉醫院廣告“誘人” 自稱創造醫學奇蹟

把楊先生引入這家醫院的,就是首大耳鼻喉醫院誘人的廣告。據楊先生回憶,他曾多次在中央電視臺一檔法制節目前後看到過該院廣告。其助理小張也經常在廣播中聽到該院廣告。

記者點開該院網頁,發現頁面上大量篇幅展示了該院的名醫:北京同仁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北大人民醫院、北京世紀壇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的相關專家,以顯示該院專家資源雄厚。此外,還有媒體報道、先進設備、醫院環境的展示。

更引人關注的,是大量媒體報道的展示。例如,《CCTV新聞頻道專訪北京首大耳鼻喉醫院》、《權威媒體競相報道共同見證首大的專業》、《BTV專訪宋全發》等。

在醫院頁面上,還有這樣幾段描述:“北京首大耳鼻喉醫院擁有數名國內著名專家,先進的醫療技術,設備齊全,針對耳鼻喉各種疾病的治療,治癒率極高,贏得了廣大患者的好評和一致認可。”“擁有高精端的醫療設備,以精湛的技術和以人爲本的服務理念,贏得了廣大患者的認可和一致好評。”“擁有國際耳鼻喉醫學領域權威的專項治療技術和方法。採用先進的顯微鏡精細檢查病變部位,突破了傳統耳鼻喉治療療程長、不徹底、易復發等技術瓶頸,實現了診療徹底、高效的醫學奇蹟。”

根據我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都被稱爲醫療廣告。該《辦法》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包含:“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保證治癒或者隱含保證治癒的”;“宣傳治癒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

同時,“醫療機構發佈醫療廣告,應當在發佈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發佈醫療廣告。”而且,《辦法》還規定,醫療廣告內容僅限於: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牀位數;接診時間;聯繫電話。

首大耳鼻喉醫院的宣傳是否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爲何敢於聲稱“治癒率極高”、實現了“醫學奇蹟”?記者18日致函該院要求採訪,截止目前爲止,尚未收到該院任何回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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