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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肺科醫院護士給17歲女孩輸錯藥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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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7歲的女孩患病,在貴陽市肺科醫院住院治療,住的是19牀,不想在輸液時,護士不小心給她誤輸了同病房的加19牀的藥物。在輸液過程中,女孩身體出現副作用,經三天的搶救無效死亡。對此,院方稱,因19牀和加19牀的兩名患者病情症狀是一樣的,所以使用的藥物也是一樣的,都是營養合劑和維生素,只是加19牀的藥物劑量要大一些,並稱輸錯藥不是導致女孩死亡的直接原因。

貴陽市肺科醫院護士給17歲女孩輸錯藥致其死亡

死者家屬:醫院只拿5000元安撫金,我們很難接受

“我女兒才17歲,就這麼沒了。”昨天,在貴陽市肺科醫院,一位母親非常傷心地哭喊着。她告訴記者,她姓孫,死者是她的女兒小北,畢節赫章人。

女士說,7月21日,她帶着小北到貴陽治病,由於在其他醫院的檢查結果是肺結核,當天便帶着女兒住進了貴陽市肺科醫院。

7月24日,護士給小北輸液,輸前幾瓶藥時小北都沒什麼不良反應,但中途護士換了一瓶藥後,孫女士發現小北的手臂開始腫了起來。孫女士看了藥瓶上的標籤,嚇了她一跳,藥瓶標籤上寫的並不是小北的名字,而是鄰牀加19牀病人的名字。

孫女士反應過來:護士給孩子輸錯藥了。她連忙找到護士拔掉了孩子手上的針頭,但已有半瓶藥水輸進了小北的身體。

孫女士說,當時小北的樣子就特別難受,第二天早上,她發現小北的身體也出現了浮腫現象,小北還出現口吐白沫、腹部脹大、嘔吐等反應,最後連小便也無法正常排出。醫生當時對小北進行了搶救。

7月26日18時許,由於搶救無效,小北就這樣走了。

事後,孫女士及家人都希望醫院能給她們全家一個說法,但醫院則稱,護士拿錯藥是醫院方的失誤,但孩子的死和拿錯藥沒有直接的關係,只願意拿5000元作爲補償安撫金。孫女士說:“這讓我們很難接受。”

院方:護士確實拿錯藥,但這不是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我們醫院並不推卸責任,護士在換藥的時候的確出現了失誤,但這並不是導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昨天,貴陽市肺科醫院醫務科蔡科長解釋說,小北的身體情況比較特殊,17歲的她由於各種原因,身體到12歲就停止發育了。蔡科長說,醫院於7月21日爲小北進行檢查後,發現她的病狀比較複雜。小北在住院之前就有發熱、嘔吐等症狀,入院檢查時體溫有些偏高,有結核性腦膜炎、電解質紊亂、呼吸功能不全、發育不全等病症。

蔡科長說,醫院給小北用了抗結核的藥物、維生素、抗感染、能量沖劑相關的藥物,之後她的體溫有所下降,但症狀依然很明顯。7月24日,護士在給小北換藥的時候的確出現失誤,錯把鄰牀加19牀病人的藥用在了19牀小北的身上。發現小北出現副作用後,醫院便將藥停了,隨後小北出現不良反應,醫院也進行了搶救。蔡科長說,由於病人的免疫功能不好,屬重症結核病人,本來就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由於19牀和加19牀兩位病人的病情症狀是一樣的,醫囑也是一樣的,因此輸的藥物的主要成分也是一樣的。”蔡科長說,當時誤輸進19牀小北身體的藥物,是本來就要給她使用的營養合劑和維生素,只是劑量要大一些。

蔡科長說,輸進小北身體的藥物有50毫升。

蔡科長表示,之前和家屬協商過,5000元錢是醫院拿給家屬的安撫金。如果家屬有異議,可以與醫院協商,也可以進行屍檢,或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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