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焦點 > 醫界要聞 > 女童手術中被告知無儀器 刀口縫合2天后死亡

女童手術中被告知無儀器 刀口縫合2天后死亡

來源:養生百科書    閱讀: 936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2歲女童因先天性心臟病到醫院手術,手術兩個小時後,醫生竟告知女童父母,醫院沒有儀器,不能做手術,只能將刀口縫合後轉入重症監護室,兩天後女童死亡。女童父母認爲:醫院在給女兒做手術時疏忽大意導致手術失敗,醫院應爲女兒的死亡承擔責任,遂將醫院告上法庭。6月7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成功調解此案,涉事醫院賠受害人各項費用10萬元後,雙方矛盾化解。

女童手術中被告知無儀器 刀口縫合2天后死亡

張某夫婦訴稱:2歲女兒張佳患有先天性心臟病,2010年3月21日,他們慕名來到鄭州金水區這家醫院就診。醫院安排女兒當年秋後到醫院手術。當年10月7日,女兒張佳住進該醫院,手術被安排到10月25日。同年10月24日,張某夫婦與醫院簽訂手術協議,並按院方要求交了4萬元手術費。

第二天上午8點,張佳被推進手術室。10點左右,手術醫生突然告訴張某夫婦,張佳的手術不能做,醫院沒有那種儀器,要將刀口縫合,等刀口癒合後,再由他聯繫到北京做手術,並且許諾,到北京能做好該手術。隨後,女兒張佳被轉入重症監護室。27日凌晨3點半,醫院突然告訴張某夫婦“張佳在搶救”,不久醫院就通知“張佳死亡”。

自女兒進入重症監護室直至死亡,張某夫婦始終沒見過女兒一面,他們對女兒的突然死亡不能接受。後他們要求查閱複印病歷,但遭到醫院拒絕,直到10月29日,張某夫婦纔拿到病歷,他們發現病歷記載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後經司法鑑定:醫院醫療過錯的參與程度爲45%~55%。

主審法官瞭解案情後,從法理、事理、情理等各個方面,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最終成功調解此案。(韓景瑋韓雪)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