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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局通報山東“新華製藥”藥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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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食藥監局公佈了最新一期藥品質量公告(總第5期),公佈了對格列美脲片、小兒化痰止咳顆粒、康爾心膠囊、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小活絡丸、三七傷藥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診斷試劑、亞硫酸氫鈉等148個品種13461批次產品的質量抽驗情況,以及經檢驗不符合標準規定的99批次藥品。

食藥監局通報山東“新華製藥”藥品不合格

據瞭解,被抽驗藥品的總體質量狀況良好,但也暴露出個別藥品生產企業在原輔料購進、生產過程控制、無菌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部分企業和單位在藥品運輸、貯藏等條件保障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抽驗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含量測定、鑑別,以及檢查項中的溶出度、崩解時限、有關物質、微生物限度、含量均勻度、裝量差異、重量差異、可見異物、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等。

大衆網記者瞭解到,山東新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降血壓藥“格列美脲片”,被檢出“含量測定”、檢查項中的“含量均勻度”均不合格。另外,食藥部門在抽檢藥品經營使用企業時發現,臨沂市中醫醫院使用的“醋酸甲萘氫醌片”(適用於維生素K缺乏所致的凝血障礙性疾病)檢查項中“溶出度”不合格;山東康力生藥業有限公司經營的“小兒化痰止咳顆粒”被檢出“薄層色譜”不合格;青島天合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酚氨咖敏片”(適用於感冒、發熱、頭痛、神經痛及風溼痛等)被檢出“含量測定”不合格。

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組織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抽驗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及時採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對有關生產企業和被抽樣單位依法進行了查處。同時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認真檢查,深入排查原因並進行整改,切實消除隱患,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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