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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醫療事故致殘 治療費增加 3次起訴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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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黃春梅因身體不適到李強開設的診所就醫,在李強給黃春梅實施治療後,黃春梅出現了會陰部麻脹、尿失禁、大便困難等身體不適反應。經診斷,黃春梅的傷病爲骶叢神經損傷,後被鑑定爲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傷殘等級爲十級,醫院方負完全責任。

女子因醫療事故致殘 治療費增加 3次起訴診所

因協商不成,黃春梅將李強訴至法院,在她的請求和法院的判決下,拿到了賠償款2.9萬元。本以爲事情就此完結,可黃春梅的後續治療花費不少,她於2011年1月再次將李強告上法院。李強認爲黃春梅屬於二次訴訟而不接受法院調解,經一審、二審判決,由李強支付黃春梅後續治療費用1.6萬元,李強最後也履行了判決。>>律師談醫患糾紛解結之道建議醫院擔無過錯責任

可事情依然沒有完結,黃春梅的後續治療費用還在增加,她不得不走上第三次訴訟之路。武宣法院受理後,詳細瞭解了案情,承辦法官認爲,黃春梅的後續治療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的,只有一次性將矛盾化解,才能減少多次訴訟給當事雙方帶來的影響。

爲了促成雙方和解,承辦法官加大了調解力度。他向醫學專家諮詢,瞭解類似黃春梅病例的後續治療情況,得出可參照的賠償數目;結合當地生活水平等情況,對同類醫療事故賠償案進行調研。經過有針對性的調解,承辦法官於今年1月6日促成雙方和解,由李強一次性付給黃春梅後續治療費等各項費用共5萬元,黃春梅自此款付清後不再追究李強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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