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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科研失信行爲頻出 誠信底線不容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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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國家衛生計生委正式發佈《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爲規範》,以加強衛生計生領域的醫學科研誠信行爲規範和監督體系建設。在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召開的醫學科研誠信建設專家研討會上,專家指出,《規範》的出臺,爲醫學科研誠信劃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紅線。

醫學科研失信行爲頻出 誠信底線不容逾越

10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審計署2012年審計發現5所大學7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共涉及5項科研項目,其中2項爲醫學科研項目、1項爲農業生物技術項目,都與健康息息相關。目前,8人被依法依紀查處,其中2人被依法判刑,4人被依法批捕。

其中,北京中醫藥大學原教授李澎濤、王新月夫婦二人以虛假採購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術公司支付264萬餘元,涉嫌貪污。

“中紀委通報的問題項目中,近半數發生在醫學及生物技術領域,應引以爲戒。”北京協和醫學院人文學院張新慶教授表示。

多方壓力導致誠信失守

專家表示,《規範》真正落到實處,對淨化醫學科研環境至關重要,要把《規範》變成所有從事科研人員自覺遵守的行爲準則。

近年來,我國對醫學科研的投入大幅增加,公衆對科研產出的預期加大,加之不良社會風氣和浮躁心態作祟,在利益驅動下,科研不端行爲時有發生,甚至有人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其中不乏頂級科學家的身影,令人震驚。

“目前,醫學科研中主要存在4個問題:壓力過大,獎勵過高,教育不足,懲治不嚴。”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副主任沈巖直言,在現行評價體系下,科研人員拿到項目和資金後,是要有產出的,壓力很大。另一方面,過高的獎勵是誘導科研不端行爲產生的外因。教育與懲戒又沒能起到“剎車”作用。近年來,我國醫學科研隊伍快速膨脹,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科研規範教育嚴重缺失。“科研規範應該從本科教育抓起,但這一塊現在是缺失的。”沈巖院士說。

中華醫學會副會長祁國明認爲,出現科研不端行爲,既與個人誠信道德缺失有關,也有制度設計的因素。“有的部門頭一天佈置課題任務,第二天就問能不能拿點成果出來推廣應用。這也是造成科研不端行爲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沈巖說,論文本來是科學家之間書面交流科研成果的一種形式,現在卻成爲一種評價指標,發表論文的意義被異化,“SCI至上”的科研評價指標體系難辭其咎。

醫學科研誠信意義特殊

近年來,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等相關部門相繼制定了科研誠信守則或行爲規範。《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爲規範》的出臺則爲醫學科研提出了更具針對性的要求。

《規範》針對醫學科研人員、機構分別提出了誠信行爲規範和制度建設的要求。對醫學科研人員,從醫學科研方案設計、立項申請、開展研究、論文發表、獎勵申報等環節提出誠信行爲規範要求,強調須遵守科研倫理原則,保護受試者,尊重實驗動物福利要求。醫學科研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科研誠信監管制度,加強對科研活動的監督和檢查,嚴肅處理科研不端行爲。

“醫學科研強調誠信具有更特殊的意義。因爲醫學科研研究的對象是人,無論是基礎研究還是應用研究,與健康息息相關。一旦誠信出了問題,不單會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對人的生命健康產生極大影響。”國家衛生計生委科教司司長秦懷金說。

醫學科研行爲不當甚至可能導致死亡的發生。2000年前後,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和約翰·霍布金斯大學醫學院,有兩位試驗對象不幸死亡。事後分析發現,如果研究人員更仔細地關注以前的研究結果,可以避免試驗對象的死亡。

專家指出,雖然根據美國聯邦政府的要求,未進行適當的文獻調研或未能披露利益衝突等違規行爲並不屬於科研不端行爲,但如果用對公衆和個人的傷害來衡量,這些行爲所造成的危害顯然要比在調查中僞造一些證據大得多。

“醫學研究涉及受試者的生命、健康、尊嚴、隱私等問題和相關權益,知情同意、倫理審查、數據保密、最大程度降低風險和弱勢羣體保護等倫理問題非常重要。克隆技術、基因和遺傳學、幹細胞研究、電子健康等許多新興醫學研究領域更是有待規範。”科技部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祕書處孫平博士表示,《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爲規範》不僅涉及科研誠信,也關注科研倫理。知情同意、倫理審查、醫學研究的透明性及可重複性等,都是國際上廣泛關注的熱點。“在其他的科研領域,利益衝突也是很重要的問題,但是醫學研究領域問題可能更多一些。”孫平說。

據瞭解,《規範》根據衛生計生領域科學研究的基本特點,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誠信規範,如生物樣本採集、儲存和銷燬,保護受試者權益,尊重實驗動物福利,遵守公共衛生安全法規等。

科研不端行爲必須嚴懲

“《規範》不能只是紙上談兵。”與會專家表示,《規範》內容要求清楚、準確、全面,衛生計生領域的科研人員和醫務人員應該提高誠信意識,嚴守道德底線,自覺遵守《規範》要求。

專家提出,要加強《規範》的宣傳力度,要把科研誠信教育貫穿醫學教育和科研研究全過程,讓科研誠信規範教育成爲醫學科研人員的“必修課”。

“只有《規範》人人知曉,形成抵制科研不端行爲的輿論氛圍,科研不端行爲才能真正減少。”祁國明說。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所長徐建國建議,科研誠信規範應作爲醫學院新生入學的必修課;進入科研單位的工作人員,也應該首先學習科研規範,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能做。

“懲戒,該嚴就嚴,絕不能輕描淡寫。”與會專家一致認爲,醫學科研機構和相關部門要建立有效的懲戒機制,出臺具體的處罰細則,一旦違規,嚴肅查處,提高違規成本,對醫療科研違規行爲零容忍。

中華預防醫學會副會長蔡紀明、協和出版社社長袁鍾等專家則提出,對科研不端行爲的披露,與正面教育同樣重要。應建立健全醫學科研不端行爲的處罰和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制度,建立綜合公示平臺,完善醫學出版及醫學學術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建設,做到不良信息實時互通,將學術造假責任人、相關責任單位予以公示,以儆效尤。

孫平建議,充分發揮科研課題資助機構在《規範》實施方面的作用。據瞭解,在國外,如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很多資助機構聯合出臺相關規範,實際上具有強制力,“如果不遵守規範,將影響課題申報和獲得資助”。

與會專家同時提出,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衛生計生領域科研和職稱評價體系與標準,減輕科研人員壓力,並調整對科研產出的不恰當預期,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

責編: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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