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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女子兩次人流後胎兒仍生長 醫院稱操作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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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女子兩次人流後胎兒仍生長 醫院稱操作合規

兩次做人流,胎盤遺留腹中

兩次做人流,第一次手術後胎兒遺留腹中,第二次手術後胎盤遺留腹中,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廣東順德區大良醫院的患者王梅芳身上。由於已經生育過,發現自己懷孕的她今年8月7日在大良醫院做無痛人流,不想過了一個多月她發現胎兒竟然還在腹中生長,而此時已經發育到14周大。

她再度返回該醫院做第二次人流,不想胎盤仍遺留腹中。大良醫院相關負責人認爲,此次事件醫生操作完全符合程序,人流手術中吸宮不全是屬於個體差異造成的,“只能說她不好彩了。”

患者:兩次人流手術都失敗

湖北人王梅芳在今年8月1日懷疑自己有孕,首次來到大良醫院做早孕測試,“當時做了很多檢查,但醫生沒有說是懷孕了,只是說還要做複檢。”8月7日,她一早又來到大良醫院,據她描述是在醫生沒有做檢查的情況下就給她做了無痛人流。“做完手術,醫生也沒有給我看吸出來的東西,就讓我走了。”

隨後她準備回老家調養身體,豈料9月22日她到湖北當地醫院例行檢查時,發現胎兒竟然還在腹中存活,並已發育到14周大。於是她立即聯繫爲其手術的大良醫院婦科醫生吳醫生。

昨日,在王梅芳的手機中,記者看到署名“吳醫生”的發信息人,確實在9月25日先後發了6條短信催促王梅芳儘快返回順德再次做人流手術,吳醫生還道歉說:“對不起”。而至於第二次手術的費用問題,吳醫生表示“費用回來再說”。

9月27日,王梅芳趕到大良醫院與院方交涉,她向醫院提出解決其車費600元及營養費2400元,共計3000元的費用,並要求院方立即爲其做手術。昨日記者在大良醫院出示的醫療糾紛登記表上也確實看到了當時的記錄。

此後,吃了藥流的藥物後,王梅芳痛了三天,在9月27日胎兒才從腹中滑落,不料經檢查發現,胎盤仍留置在腹中。王梅芳說,院方連日來一直催促她出院,同時沒有對她進行任何治療,“但胎盤還在肚子裏,我怎麼出院?”

院方:患者沒聽醫囑來複檢

昨日上午,大良醫院院方負責人迴應了此事,院方表示人流手術都是存在風險的,醫生在操作過程中沒有任何失誤。“不要說做兩次手術,還有的吸二到三次、四次才把胎兒吸出來都是有可能的。”

該院婦科主任介紹,8月7日當天確實爲王梅芳進行無痛人流,即負壓吸宮手術,當時的吸出物有15克,“但是不排除因爲胎兒的生命力太旺盛而吸不完全的情況,但當時知情同意書上也是明確寫了有少數會出現吸宮不全的情況。”這名主任表示,當時王梅芳及其丈夫也是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了,表示他們雙方認可術後可能發生的情況(見上圖)。

院方還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做完人流後一般醫生會提醒患者要在一週到10天內來複檢,確診胎兒是否完全排出,但是由於王梅芳已經回到外地,因此可視爲患者沒有遵從醫囑,因此才發生胎兒一直生長到了14周才發現的情況。

至於第二次手術的問題,院方表示爲何做藥引是考慮到患者剛做過人流,因此用藥物引流,而藥物引流出現胎兒排出,但胎盤未排出的情況也是時有發生的。“有可能是第一次手術過後胎盤與子宮發生粘連,難以排出”。相關負責人稱,由於前期已經對患者用過藥物,而目前她的身體各項指徵也恢復正常水平,因此在腹中的胎盤可能會排出,也有可能會被身體吸收。“但總體影響是不大的。”

質疑:醫生給患者打欠條?

院方:醫生本意爲緩解矛盾

昨日上午,王梅芳還向記者出示了一張欠條,上面寫着“欠王梅芳3000元,於9月30日前給付。”署名是婦科,日期是在9月27日,最後還有一個潦草的簽名,姓看得出是“吳”,王梅芳表示,寫欠條的正是第一次人流時爲其手術的吳醫生。而至於爲何醫生要給患者寫欠條,王表示是對方提出,事後對方要求支付3000元索回字據但遭到王的拒絕。

對於院方醫生操作合程序的說法王梅芳表示不認可,她堅持認爲:“如果對方沒錯,爲什麼三番四次向我道歉,還要給我打欠條呢?”

對於醫生向患者寫欠條一事,最初大良醫院表示並不知情。在事後向當事醫生了解後迴應稱,打欠條確有此事,“吳醫生可能是出於想盡快解決好這件事情,調解好患者的情緒,但我們對於寫欠條是不允許的。”院方表示,打欠條的做法並不妥當,此前有過給患者支付款項,都是“慰問金”的形式,而非欠條。

記者提出要採訪當事醫生,院方表示吳醫生已經請假兩天並不在院內。記者從院方瞭解到吳醫生是該院婦科的主治醫生,“可以晉升到副主任醫師了,很有責任心,數一數二的醫生。”此外,其還多年被評爲該院“優秀員工”。

由於目前沒有得到滿意的治療,王梅芳希望討個說法。院方昨日迴應稱患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院方表示,“我們是本着很負責任的態度解決此事,”據院方透露,第二次手術至今發生的費用都暫由院方墊付,院方也將保留向王梅芳追討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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