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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增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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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增200元

北京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增200元 第2張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4年來首次上調,每人每年增加60元。昨天,市人社局宣佈,爲確保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平穩運行,實現長遠發展,按國家要求,經市政府批准,該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通知,上調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從現在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調至1200元,增加200元。

據瞭解,增加部分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增加14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增加60元。這次調整後本市財政資金將每年多支出2.3億元,惠及170萬參保人員。

1關於繳費

個人繳費增加60元

《通知》明確,自2015年度起調整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在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學生兒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160元;城鎮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360元;無業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660元,無業居民中殘疾人員、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360元。

與此對應,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86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1000元。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所需政府補助增量資金由市、區(縣)財政各負擔50%。

11類人員仍免繳費

需要說明的是,這次調整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人員、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重度殘疾人員、社會救助對象、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見義勇爲人員、福利機構內由政府供養的服務對象等11類人員,仍然繼續執行個人免繳居民醫保參保費用的政策,由政府全額補助。

不過,除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等3類待遇終身制人員外,對於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等其他8類符合個人免繳費條件且繼續參保的人員,均需要辦理個人免繳費資格驗審。

2關於參保

新生兒90天內參保

2015年度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時間爲2014年9月10日至11月底,參保居民可開始按新標準及時辦理參保手續。

人社部門同時提醒參保居民,只有及時並連續參保才能更好地確保享受自己的待遇。對於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應自出生之日至90日內取得本市非農業戶籍,並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否則將視爲其放棄當年參保的資格,再辦理參保手續需到下一個年度。

此外,爲鼓勵連續參保而非選擇性參保,對於新參保者以外的其他居民醫保參保者,只有連續參保達2年或以上的,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門診報銷的待遇。不過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待遇並不受此影響。

3關於待遇

患大病可二次報銷

近年來,本市居民醫保待遇逐步提高。本市在2007年建立了“一老一小”和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以保住院爲主。

2010年將老年人和無業居民住院年度支付限額由7萬元提高到15萬元。

2011年在保住院的基礎上,又建立了統一的門診報銷制度。

2013年將“老年人”和“無業人員”住院報銷比例由60%提高到70%,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15萬元提高到17萬元。

目前,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報銷比例達到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到2000元;住院報銷比例達到7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到17萬元。

爲繼續解決城鎮居民患大病負擔重的問題,2014年本市建立並實施了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個人不需繳費,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金按5%比例劃撥大病保險基金。年度內患大病、負擔重的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待遇後,可進行“二次報銷”,且報銷上不封頂。目前,本市已有2000多人享受到大病保險待遇,醫保基金支付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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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壓力持續增加

上調個人繳費利於制度持續發展

本市自2011年建立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政府補助標準已分別於2012年、2013年、2014年調高了3次,達到500元、540元、860元,3年來政府已累計投入32億元。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10日稱,由於2011年以來個人繳費從未漲過,而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壓力持續增加,醫療費用不斷增長,爲使制度實現可持續發展,本市決定上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據介紹,由於近年來醫療技術不斷提高、居民醫療需求不斷提升、居民醫保待遇不斷提高、就醫結算更加便捷,尤其是2011年建立城鎮居民門診報銷制度後,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壓力持續增加,醫療費用不斷增長,當年門診支出2.2億元,佔基金支出的34%,近年來本市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年均增幅更是達到25%,其中門診支出年均增幅高達36%。

由於社會保險並非福利制度,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需要,爲確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經市政府同意,今年起本市上調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這次調整在提高籌資標準的同時,考慮到城鎮居民參保人無單位、收入低,本市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仍堅持以增加政府補助爲主,調整後政府補助佔籌資標準的83.3%,個人繳費僅佔16.7%。

今年5月市人社局公佈的《2013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事業發展情況報告》也顯示,去年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2.8億元,支出13億元,其中赤字2000萬元根據預算安排由歷年滾存結餘支出,而這也是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首次出現赤字問題。

爲此,本市也採取了通過大數據全面分析醫保基金支出情況,對疑點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騙保和過度醫療等行爲,對醫保基金進行嚴格監控等措施,把百姓的保命錢管好。

●提醒

採取現金繳費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非在校(非在託)少年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街道社保所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辦理參保繳費。

採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於11月20日前在本人存摺(卡)內放入足夠金額,以便扣款。在存款時還應注意,要在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以防金額不足導致扣款不成功。

新參保居民需要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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