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焦點 > 醫界要聞 > 女子5萬餘元購倫特微花減肥品 吃後皮膚紅腫

女子5萬餘元購倫特微花減肥品 吃後皮膚紅腫

來源:養生百科書    閱讀: 912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女子5萬餘元購倫特微花減肥品 吃後皮膚紅腫

店方給周女士的護理產品是“三無產品”

市民周女士向本報反映,她花24100元購買了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的瘦身護理套餐,但做完護理後全身起紅疹,且奇癢難忍。由於店方稱這是正常的排毒反應,於是在店方的推薦下,她又購買了29460元瘦身產品。結果症狀不僅沒有消除,還有愈演愈烈之勢。無奈之下,她只得前往醫院治療,醫生診斷爲接觸性皮炎,要求她遠離那些瘦身產品。周女士找到店方要求退款,店方態度卻很強硬,不願終止服務合同,且只肯退還1萬餘元。

3月5日、6日和7日,記者三度來到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龍之夢店,但店方均不願作出迴應,稱只有總部能夠回覆此事。記者留下聯繫方式後,截至發稿時,仍未得到其總部的回覆。

拿團購券去消費被遊說1個半小時

周女士體重約160斤,腿部曾動過手術,醫生囑咐說體重不能過重,否則不利於腿部健康。而且,爲了在夏天穿衣服時不顯胖,她暗自下決心要在冬季打一場“減肥戰役”。

去年12月,周女士在“窩窩團”團購網上看中一款原價3980元、促銷價128元的“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專業瘦身護理套餐”。周女士回憶,12月20日,她來到倫特微體重管理中心消費這張團購券。工作人員把她帶到一間三四平方米的密閉小房間,在一個半小時裏,不停遊說她購買店內特色瘦身產品。

“工作人員說,只有我同意購買產品並支付首筆費用4800元后,才幫我進行瘦身護理。我先付了4800元,經過2個小時的護理後稱重,瘦了約600克。工作人員馬上說效果很明顯,而我也感覺好像有些效果,就支付了餘下的3700元費用。”12月29日,周女士再次接受了瘦身護理,在店裏稱重顯示,兩次護理共瘦了2公斤左右。

令周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回家稱的體重卻比在店裏稱出的重。元旦過後,她向工作人員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很正常,8500元的護理容易反彈,店方只負責在店裏磅秤上顯示有減肥效果,客戶回家因飲食等因素造成發胖,店方不予負責。如果要不反彈,就要購買排毒產品,才能確保減肥成功。

排毒後還要解毒渾身發癢後皮屑脫落

“我和店方交涉了半個多小時也沒有結果,不甘心付出8500元卻達不到減肥效果,就咬咬牙購買了店方推薦的排毒產品。”周女士告訴記者,她以15600元的優惠價簽下護理合同,並接受了一次排毒護理服務。但當天晚上,她躺在牀上時,就感到渾身發癢,異常難受。

1月10日,周女士又接受了一次排毒護理,但不僅瘙癢症狀沒有消除,晚上腰腹部還出現塊狀紅斑,斑塊附近皮膚奇癢無比。對此,美容顧問仍解釋說,是周女士的毒素太多,排完就好了。一週後,周女士做完護理,連腋下也出現了紅斑。

1月25日,周女士身上的紅斑始終未消。她找到店方,護理效果總監查看症狀後,仍說這是正常現象不用擔心,原因是周女士身上毒素太多了,並推薦一款解毒護膚套餐,包含90支精華液、20次二代排毒等項目。按照總監的說法,該套餐不僅能解除身上的毒,還可以淡化妊娠紋。“我想想鬧下去也沒法解決這事,而且之前付的錢可能打了水漂,就又咬咬牙付了29460元的費用。我當場使用了一款精華素,皮膚塗上精華素後,我覺得沒有效果,但旁邊的工作人員七嘴八舌都說有效果。”

之後的2周裏,周女士依舊奇癢難耐,工作人員送給她一款據說是新加坡生產的護理產品。小年夜(2月8日)當晚,周女士使用該產品後發現皮膚紅腫處變幹,且皮屑脫落,抓撓時有疼痛感。

拿着診斷書去找還要推銷護膚產品

之後,由於正值春節,一些醫院門診停診,周女士不得不在渾身奇癢中煎熬,紅腫處皮膚逐漸變硬。年初四(2月13日)一早,她來到長征醫院皮膚科就診,經過診斷,這些症狀是接觸性皮炎,醫生明確告知她要遠離上述產品。

2月21日,周女士拿着醫生診斷書找到店方,店方稱可免費給她做純天然的二代護膚產品改善皮膚狀況。“這次我堅決不同意再做了,堅持要求店方賠償醫藥費並退款,店方便稱等負責人回來再通知我協商退款事情。之後接連四五天,我打電話到店裏,得到的答覆不是負責人休息,就是生病不在店裏。”

經過治療和休息調養,周女士身上的症狀已漸漸消除。2月28日,周女士接到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打來電話,一名工作人員答覆說,公司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排毒套餐的15600元外,其他的錢款一概不予退還,這讓周女士無法接受。

[記者探訪]

店長稱並不瞭解投訴細節

3月5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山公園龍之夢商廈5樓的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門面不大,但裝修得較時尚。一名自稱是店長的女子證實,確實有一名姓周的女客戶投訴,但對於具體的投訴細節並不清楚,並稱只有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顧問才知曉此事。不過,這名顧問恰巧休息不在店裏,店長也沒有她的手機號碼,因此無法聯繫上。

店長稱,店方無法接受採訪,只有總部才能接受採訪。記者隨後留下聯繫方式,店長稱將盡快告知總部,但之後始終杳無音訊。

3月6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該門店,前臺工作人員稱,店長和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顧問都不在,也無法通過電話與她們取得聯繫,並表示他們將盡快與總部聯繫,給記者一個答覆。

昨天下午,記者第三次來到該門店,店方人員仍拒絕接受採訪。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公司總部的回覆。

[律師觀點]

該服務存在三個問題店方應退還預付錢款

瞭解以上事實並仔細閱讀周女士與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簽署的合同後,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表示,該美容服務至少存在三個問題--

首先,店方收取了5萬餘元,但沒有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僅有幾張銀行卡POS機的籤購單作爲收款依據;其次,店方給周女士的護理產品系其自行加工生產產品,沒有產品名、主要成分名、功效、保質期、生產日期、產地等信息,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第三,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雖然合同上寫有“本協議書由乙方授權顧問簽署”,但“顧問”究竟是指誰,沒有準確指明。因此,無法認定簽署合同系公司行爲,一旦發生糾紛,公司有可能將其推脫爲員工個人行爲。

因此,王展律師認爲店方應該退還周女士預付的錢款。周女士在支付29460元后簽署的合同書上,有一個附加約定:“顧客之前有過敏,如果做了後再次過敏(排毒),可退款”。由此可見,店方對周女士接受護理服務後,出現過敏的情況予以認可,並承諾再次過敏後給與退款。不過,退款並不意味着全額退款,周女士之前接受服務時,店方的人力、物力消耗應摺合成一定費用予以扣除。

王展律師還表示,如果消費者能夠證明店方使用的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且是造成其過敏的直接原因,也可向法院提起侵權索賠訴訟,索討醫藥費等相關費用。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