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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竺等3名委員建議將“醫鬧”納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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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竺等3名委員建議將“醫鬧”納入刑法

2014年10月31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開始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審議中,陳竺副委員長和溫孚江委員、姒健敏委員強烈要求“醫鬧”入刑,以切實保障醫務人員合法權益。

陳竺副委員長明確表示應通過刑事手段打擊醫鬧,以切實保障醫務人員合法權益。他建議在刑法第六章第五節危害公共衛生罪部分,專門設立擾亂醫院工作秩序罪、暴力妨礙醫療工作罪、暴力傷醫侮辱醫務人員罪等罪名;對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治療過程中並無過錯,被告人無端猜疑,蓄意報復,採取殘忍手段殺害傷害醫務人員時,主觀惡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應從立法上規定從嚴懲處。

溫孚江委員指出,“醫鬧”事件是一種“鬧文化”。這種事不光發生在醫院,學校、幼兒園也不時發生,但是以醫院爲主,私設靈堂、大哭大鬧、打砸設施、侵害醫務人員的人身健康,甚至侮辱人格,逼迫醫務人員下跪、磕頭的等等都有,很不像話,建議刑法要嚴厲制裁,切實制止這種“鬧文化”。

姒健敏委員認爲,“醫鬧”已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導致醫療工作無法進行,甚至出現危害醫生生命和患者搶救工作等事件。這種行爲應該入刑,這對於解決無理取鬧或者是不文明的過激暴力行爲是有懲戒作用的。

記者獲悉,近年來各地惡性暴力傷醫事件愈演愈烈。北京市衛計委和北京大學一項研究課題顯示,各地公開報道的惡性暴力傷醫事件數量近十年年均增長30%。2013年前8個月,全國的傷醫事件已經達到2240件,比2012年全年的1865件還多了20%。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計委聯合發佈意見,要求對故意殺害、故意傷害醫務人員以及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擾亂醫療秩序等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爲予以嚴懲。但是,目前還沒有明顯地扭轉惡性暴力傷醫事件屢屢發生的嚴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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