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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孩獨自就醫 未經監護人同意竟被割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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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自己包皮過長,15歲的男孩鄭俊(化名)獨自到斗門區一家民營醫院檢查,結果醫生說“病情嚴重”,簡單檢查後就手術刀一揮,將其一截包皮切掉,卻全然沒有徵得鄭俊監護人的同意,手術及治療的費用也比廣告宣傳的200元多出很多,爲2600多元。昨日,鄭俊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到醫院討說法,院方一位負責人表示“願意走什麼途徑走什麼途徑”。

15歲男孩獨自就醫 未經監護人同意竟被割包皮

《南方都市報》報道,鄭俊1996年10月18日出生,一個多月前剛剛來到工業園做工,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鄭俊說,他的包皮之前有些長,雖然不痛不癢,但裏面有一些污垢,他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也不好意思去問別人。不久前,他看到一本雜誌上有廣告,說治療包皮過長只需200元,手術也只需20分鐘,過後病人可以正常活動,不影響工作和生活。

本月5日,鄭俊來到鳳凰醫院男科檢查,醫生在檢查過後嚴肅地對鄭俊說,他的病情嚴重癲癇病的發病原因,需要手術,否則會影響下半生的生活。聽聞此言,鄭俊決定手術,心想反正也才200元錢,自己支付得起。

手術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鄭俊一結賬,發現收費並不便宜,化驗費300、手術費800、治療費200、西藥費216、注射費17,總共1533元,而接下來每隔一兩天還要來檢查,每次收費50到150元不等,截至本月15日,總計花費了2600多元。

鄭俊還要再過兩個月才滿16歲,屬於法律上所說的“限制行爲能力人”,需要由監護人來對一些事情做決定。廣東大公威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樹林稱,沒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醫院無權爲鄭俊手術,醫院的廣告宣傳聲稱做一個包皮手術只要200元,實際上收了患者2600元,這不僅是一種違約行爲,還涉嫌欺詐。

鄭俊在珠海工作的叔叔鄭先生對記者說,他幾天前曾到醫院討說法,院方一位負責人表示可以退回所收費用,但需要鄭先生寫個情況說明,鄭先生一生氣,在情況說明中寫下要求醫院賠償及退還醫藥費總計5000元。

鳳凰醫院醫務科一位姓李的負責人對記者說,她認爲鄭先生要求的5000元錢太多了,雙方談不攏,鄭先生“願意走什麼途徑就走什麼途徑”。對於給鄭俊做手術沒徵得監護人同意,該負責人表示醫院的部分環節“確實有問題”,醫院內部會進行處理,對手術的醫生進行處罰。

昨天下午,鄭先生帶着鄭俊到斗門區衛生局反映情況,衛生部門已受理,並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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