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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方案兩套思路取捨,延長線該怎麼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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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處級女幹部正式延遲退休至60歲,有關延遲退休的爭論再次引發公衆關注。據瞭解,目前學界存在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和延遲退休年齡兩種“延退”方案,而官方思路更傾向於延遲退休年齡,此外,被學者青睞的“彈性機制”或也會在最終方案中有所體現。

延遲退休方案兩套思路取捨,延長線該怎麼劃

日前,中組部、人社部發文要求,3月1日起,處級女幹部 “一次性”延遲退休年齡至60歲,並引入“彈性機制”,相關人員可在原退休年齡(55歲)自願退休、或繼續延長工作年限。公衆對於延遲退休的方案是否就此啓動的推測也再次引發關注。

據記者瞭解,目前官方的“延退”方案仍在制定過程中。與上述女性處級幹部一次性延遲5年退休不同,整體“延退”方案將採取“漸進式”延遲。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今年“兩會“期間曾方案思路,即“每年只會延長几個月的退休年齡”,同時“經過相當長的時間達到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他舉例,“比如我是55歲退休,5年以後實施也就是55歲零兩個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是55歲零6個月退休,是漸進式的”。

延遲退休兩套方案

雖然官方的延遲退休政策仍在反覆研討和斟酌,但近些年來,已經有不少機構和學者紛紛提出方案和建議。其中,延遲退休的模式、退休目標年齡、預告時間長短、是否包含彈性機制等是關鍵的參數,不同方案各有取捨。

針對“延退”的模式,學術上存在兩種不同的方案,即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以及延遲退休年齡。前者指的是將養老金領取年齡延後,但政府不規定退休年齡,由勞動者自主決定何時不再工作;後者則要求勞動者持續工作到新的退休年齡,屆時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差別在於,個人退出勞動力市場的退休年齡和領取全額養老金的年齡是否應該分開。據記者瞭解,目前官方更傾向於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曾介紹,延長退休年齡一般有兩種策略:一是彈性(柔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二是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可選項’,秉承自願的原則,後者則不然”。

上述兩種模式對於養老基金的收支影響也不盡相同。與現行制度相比,延遲領取養老金等於縮短了領取的年齡,可使養老金支出有所減少。這種模式給予個人選擇權,在達到領取年齡前可以工作,也可以不工作。如果工作,也可以根據各人情況選擇工作年限。選擇一直工作到領取年齡的,情況就和延遲退休年齡相同,不但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年限變短,形同爲養老基金“減負”,又可增加繳費,提升基金的籌資規模。

至於延遲退休年齡的主要代表方案之一,則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2014年12月,作爲受國務院委託、針對養老保險頂層設計進行平行獨立研究的七家機構之一,中國社科院對外發布研究結論指出:“要維持退休制度的持續性,就得實施延遲退休年齡的措施”,並作出了包含“並軌前行”“漸進實施”和“彈性機制”等三項特色的建議方案。

具體而言,方案意圖通過將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每三年延遲一歲、男性職工每六年延遲一歲、城鎮居民每三年延遲一歲等方案,到2045年全面消除男女性的退休年齡差異,並完成使居民、職工退休年齡均統一爲65歲的目標。至於願意提前五年退休、或願意在高於法定年齡後才退休的人,則可分別適用以法定退休年齡爲基準,提前者調降基數、延後者調增基數的養老金彈性機制,以改善職工養老保險的資金平衡,並減緩城鎮工作年齡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是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改革模式的主要支持者。早在2013年,由楊燕綏主要參與研究的清華大學養老改革體制方案便公開建議——用15年時間,分別將中國男女職工的養老金領取年齡延長5歲、15歲,最終統一爲65歲。在楊燕綏看來,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方案給了勞動者選擇權,比統一劃線更爲人性化,還能起到鼓勵人們儘可能延長工作年齡的效果。

這份方案提出從2015年開始儘快啓動改革。從具體步驟來看,改革的第一步從女性開始,自2015年起,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從2020年開始,男性開始加入計劃中,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其中,艱苦崗位的男女職工可以提前10年領取養老金。最終,到2030年實現男女職工和城鄉居民統一65歲領取養老金。這套方案被稱爲“延5用10”,詳細時間表一度在網絡廣爲傳播。

不過,楊燕綏指出,官方語境中或者其他機構提及的延遲退休年齡,實際上就是指領取全額養老金的年齡。但她對記者說,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和退休年齡不應混爲一談,因爲剛性地規定退休年齡沒有意義,“如果勞動者有困難,達不到退休年齡也不能強制繼續工作;如果勞動者有能力,達到退休年齡依然可以再進入勞動力市場”。她認爲,應允許人們在領取養老金之前就不再工作,依靠商業保險或其他安排生活,直至可以領取養老金;也應允許自主工作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之後,未來多繳多得。

楊燕綏還建議設立“早減延增”的退休金領取機制,即國家規定領取年齡,可以選擇在一定標準內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但所得待遇相應下降;如果主動延遲退休,只要企業願意繼續僱用,就可以給予激勵。

據此,2014年12月,楊燕綏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舉辦的“中國退休政策研討會”上提出了新的建議方案,即2016年開始,仍然允許5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只能領取75%,如果51歲開始領,則能領到76%,依此類推,以鼓勵工作者增加工作年限。她建議,可以先給五年的適應準備期,到了2020年再強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就具體實施效果而言,上述兩種思路各有利弊,雖然民間屢有試探,但決策者尚未明確表態。

不過,楊燕綏在前述會議上曾表示,“我們用了半年時間終於說服了領導明白這個道理,所以現在的方案基本傾向於延遲領取養老金的方案。”

但延遲退休年齡仍被看做“延退”方案的主流思路。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的信息顯示,目前官方思路更傾向於延遲退休年齡;從已披露的有關信息看,也並未提及“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這一概念。

鄭秉文就認爲,退休年齡和領退休金的年齡應該是一致的,退休後沒有養老金收入,明顯“不符合中國國情”。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則對記者表示,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人社部記者招待會說的方案跟我們的差不多”。

據張車偉介紹,社科院方案的特點是“給出了一些重要的時間節點,方案2017年左右出來,過幾年再正式實施”,而且採取漸進式的辦法,每年延遲幾個月,由於現行男女退休年齡不同,因此“女性退休進度走快一點、男性走慢一點”。

針對男女退休年齡是否應當一致,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何平向記者透露,此前人社部設想先將女性工人、幹部的退休年齡同步,因爲現在的身份界限已經不那麼明顯,然後再把男女退休年齡的界限取消,“因爲女性壽命比男性長,沒有道理比男的早退休”,但他強調,上述思路還是“設想當中的事,情況很複雜”。

張車偉還表示,目前養老基金運行平穩,但過一段時間或將出現收支不平衡的問題,雖然從現在的靜態觀點,很難預測準確,但是“按照我們的辦法,養老金的收支狀況會大大改善”。

延長線怎麼劃

清華大學、中國社科院的兩大方案雖然模式不同,但是改革的目標年齡是一致的,都爲“男、女職工退休年齡統一延遲至65歲”,由於漸進程度不同,最終完成的時間相差了15年,分別爲2030年、2045年完成。

男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分別延長了5歲、15歲,時間並不短。但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趙耀輝提出,隨着老齡化的加劇,退休年限或將繼續增長,其他國家也是這樣,比如美國原本是65歲,現在延遲到67歲,日本也是65歲,延遲的目標是70歲,退休年齡會越來越高。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2013年在《中國改革》雜誌撰文指出,延遲退休不是無限制的,必須在健康期望壽命之內。早在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就推薦用健康期望壽命來反映居民健康綜合情況。在2010年聯合國開發署公佈的數據中,中國人期望壽命爲73.47歲,而健康期望壽命只有66歲。

胡繼曄測算後分析,不考慮其他因素,單純因爲期望壽命的增加,未來每增壽1歲,就不得不相應延遲退休8個半月,否則養老保險體系難以爲繼;如果職工自願延遲退休,每推遲一年,至少應當增加其養老保險待遇5%-9%,以鼓勵更多人自願延遲退休,但不鼓勵超過66歲健康期望壽命的自願延遲。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封進則認爲,從實現養老資金收支平衡的角度測算可得知,如果把中國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齡分別延長5歲,同時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保守估計到2030年,便可以實現個人養老金收支平衡,不需要動用財政補貼。

與已公開的官方“延退”思路相比,上述兩大方案並未設置所謂的“預告時間”。斯坦福大學經濟政策研究院負責人、經濟學教授肖文則認爲,給予公衆準備期十分重要,因爲對那些接近退休年齡的人而言,改變規則很可能不公平。

“你不能對一個55歲、以爲就要退休的人說,你現在得65歲退休;但你可以告訴現在40歲的人,他得62歲退休(他原以爲60歲退休);告訴25歲左右的人(2050年退休的人)可能得65歲退休,他們就有很長時間去準備。”肖文這樣對記者解釋。

他認爲,依據中國的情況,到2025年左右延長退休年齡,仍處於可管理範圍;但若到那時仍毫無改變,則情況就會很不利。因此他建議“相對較快地,比如在明年,就宣佈要提高退休年齡了,但真正提高的話等到2030年”。

是否引入彈性機制,也是“延退”方案中值得關注的一點。在民間建言中,“彈性機制”被很多學者青睞。爲了減少改革的阻力和對退休人員的影響,前述的中國社科院方案也加入了“彈性機制”。例如,在統一女性退休年齡時,可以規定在一定的時期內,女幹部和女工人可保留選擇按照舊制度退休的權利;同時,在法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退休者可提前5年退休,也可以在高於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養老金水平則相應調整。

記者發現,在官方語境中,對於延遲退休的表述從《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的“彈性延遲”改變爲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的“漸進式延遲”。

對此,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爲,“彈性延遲”與“漸進式延遲”並不矛盾。“彈性”是指改革或調整後,不是“一刀切”的政策,會考慮到公衆不同的情況,在政策上有一定的空間和餘地;“漸進”則意味着延遲退休是緩慢的過程。“講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因此並不排除“彈性機制”會在最終方案中有所體現。

在亞洲開發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魏尚進有關延遲退休的思路中,也引入了所謂的“彈性機制”。他將其稱爲某種形式的“雙軌制”,比如給今年已經到50歲的和45歲以上的女性一個選擇機會:延遲退休,或是按現有規定年齡退休,如果願意延遲退休,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減稅。

魏尚進解釋,從國家宏觀角度來說,肯定存在一個減稅的幅度,使得這樣的政策組合能省下的養老金支出(或帶來的額外產出),大於政府從這些人身上放棄的那部分稅收。對於年輕人,則可採用漸進式地推進,“比如接下來每年往後推半年,連續做六年或八年”。

在官方制定延遲退休方案時,究竟有哪些因素將影響改革決策?

對此,金維剛告訴記者,人口老齡化、人均預期壽命的提高、基金收支的狀況、公衆的接受能力、新老政策之間的過渡、不同的羣體所受的影響等很多因素,都會被充分考慮。

對於最終方案的具體內容,汪德華認爲,以下四點較爲重要,一是“延退”的目標值,其中,目前男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差距較大,調整方式值得關注;二是漸進的程度;三是彈性選擇的範圍;四是養老金的發放公式也可能做相應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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