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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服用安利減肥產品猝死 公司稱無須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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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名女性消費者在服用安利產品減肥的過程中,突發冠心病導致猝死,但作爲涉事方的安利公司則稱自己無需承擔責任。事實真相究竟如何?

消費者服用安利減肥產品猝死 公司稱無須擔責

消費者聽信安利減肥猝死

5月21日早晨七點左右,41歲的全宏娥在漱口時突然倒在地上,後急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後死亡。全宏娥的丈夫蔣華軍整理遺物時,發現妻子5月17日到19日去廣州參加了安利公司的減肥培訓,他懷疑妻子的猝死跟服用安利產品減肥有關。

全宏娥留下的纖體餐單顯示,從早晨7:30到晚上18:00之間共有六次食物清單,以7:30的早餐爲例,共列舉了15種安利的產品,並用數字標明瞭用量。餐單的注意事項中註明:“食物可以少吃,不可以多吃;營養素可以多吃,不可以少吃;六餐外如果感覺到餓,就衝喝蛋白質粉”。

“全宏娥從廣州培訓回來以後就不吃飯,只大把大把地吃安利的產品,我們勸她吃飯,她就說安利的人告訴她,堅持42天不吃飯、只吃安利的產品才能達到減肥效果。”給全宏娥家做飯的周彩英說。

法醫鑑定委託書及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證明,全宏娥死亡前幾天一直吃安利公司的產品,沒吃其他食物。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的鑑定意見顯示,全宏娥“符合在減肥過程中因患冠心病致急性循環功能障礙死亡”。

減肥安全警示“走過場”

一位專門從事美容減肥行業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減肥前一般都會對減肥對象進行體檢或者要求提供近期的體檢報告,心臟病病人不允許隨意參與減肥計劃。安利相關銷售人員是否對全宏娥進行了充分的安全警示?

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務助理經理劉雲志說,聯繫全宏娥的“經銷商”黃燕芳已經進行了安全提示,纖體培訓登記表上的既往病情史一欄中,全宏娥自己填寫了“無”,並簽名。

但纖體培訓登記表上並沒有關於既往病情史包括哪些病症的任何介紹,這樣籠統的表述有“走過場”的嫌疑。全宏娥今年4月在中南大學湘雅醫院的生化檢驗報告單顯示,她已經患有較爲嚴重的冠心病。

另據蔣華軍回憶,5月19日晚全宏娥就開始拉肚子。周彩英說,5月20日早晨,全宏娥告訴她拉肚子都拉得走不動路了,還說打電話去問過安利的人說這是正常現象,下午還要去買安利的產品。

但黃燕芳否認告訴過全宏娥拉肚子是正常現象。然而,蓋有黃燕芳印章的送貨單顯示,全宏娥5月20日在黃燕芳處再次購買了4200元左右的安利產品,其購買的12種產品幾乎全部是《纖體培訓登記表》中纖體餐單上列明的品種。

安利一腳把責任推給“經銷商”

蔣華軍一家來自湖南衡陽,到廣州打工已有20年之久,他在建築工地上做泥水工,妻子在廣州做煤氣生意。家中有3個孩子,最小的年僅12歲。目前一家人擠在一個幾十平方米的出租房裏,每月房租450元。

在廣州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的協調下,蔣華軍和黃燕芳、安利公司進行了多次協商,但由於賠償金額分歧而未達成協議。蔣華軍提出的死亡賠償費用123萬元。而安利公司及黃燕芳則僅同意賠償20萬元。

劉雲志說,在這件事情上,安利公司沒有需要承擔的責任,黃燕芳屬於安利公司的“經銷商”,獨立經營獨立承擔責任。黃燕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就是安利的註冊直銷員。

黃燕芳到底是獨立承擔責任的“經銷商”還是直銷員?商務部發布的《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直銷企業設立後應披露直銷員信息。但記者連續多日登錄安利公司網站卻發現,該網站無法查詢到任何直銷員信息。安利公司迴應稱,該信息披露網站因爲系統故障以及網絡不穩定等原因,出現暫時無法打開或者速度緩慢的情況。

截至記者發稿時,安利公司仍舊未能提供與黃燕芳簽訂的經銷商合同。

業內人士表示,平時通過下指標、給回扣等各種方式鼓勵直銷員拉人頭,不遺餘力地發展下線,出事後就將責任推給所謂的“經銷商”,這是不少直銷企業逃避責任的伎倆。全宏娥猝死事件說明,公安、工商等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於直銷企業的管理,防止此類悲劇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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