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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健身器材超期服役 無人維護成傷人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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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健身器材超期服役 無人維護成傷人兇器

兒童在健身器材上玩耍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不久前有媒體報道,安徽省蕭縣發生一起悲劇,一名男子在“健身路徑”的單槓上鍛鍊時,因單槓突然斷裂而嚴重受傷身亡。近幾年,有關“健身路徑”成爲“傷人兇器”的報道時有耳聞。據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健身設施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健身路徑”的維護管理施行的是“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但記者調查發現,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無人管理。

我國從上世紀末開始大量修建公共健身路徑,這些社區、公園裏原本爲人們提供健康的體育設施,反倒因爲無人看管、維修,成爲了負擔。

在長春市勞動公園東側有一條健身路徑,來這兒鍛鍊的老年人很多,但是大部分器材已經鏽跡斑斑,其中有3個伸展器還出現了零部件丟失的情況;蹺蹺板、步行軟梯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損壞。

經常來這裏鍛鍊的奚大爺:像現在我蹬這個,一蹬就掉下來了,容易卡着,挺長時間了。我們盼望早點修。希望有關部門早一點把這個健身器材給我們修一修。現在特別影響老年人冬天的身體鍛鍊。

在河北、河南、甘肅、江蘇,中央臺多路記者經多方走訪,無一例外全都發現了類似的問題。我國的健身路徑建設潮是從1997年開始的,此後國家體育總局累計使用體育彩票公益金6億多元,在全國建設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等體育健身場地設施。其中絕大部分建設在城市社區。健身路徑裏通常包括蹬力器、仰臥起坐平臺、壓腿訓練器、單槓、轉體訓練器、旋風輪、上肢牽引器等等。

華南師範大學體育社會學教授盧元鎮表示,十多年過去了,當初爭着搶着要建的健身路徑已經成爲了安全隱患。

盧元鎮:用彩票的錢由地方再加進去前雙方完成的,一哄而起大家都想爭,都要錢。但是現在都成了負擔了,因爲到了十年了該拆了該修了,誰也沒錢了。鏽蝕的很厲害了,動不了把人卡住了,將來要出事情的,已經有這種案例了。

原本爲了讓人們鍛鍊身體獲得健康的健身路徑,現在自己卻身處“勞累過度”、“亞健康”甚至“過勞死”。

2004年3月,國家標準委和國家體育總局曾聯合發佈《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強制國家標準》,規定將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壽命分爲三類,最長安全期限也只有6年。

記者向北京市體育局諮詢瞭解到,體育部門只負責向小區捐贈“健身路徑”,生產廠家負責在保修期內質保,超過期限後損毀的健身路徑應當被拆除。“健身路徑”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都是由小區物業或所在的居委會負責。

記者走訪一些經營健身路徑的商家,他們表示,在免費維修期以外的維修就要收取成本費了。

商家:電視機也好什麼也好都有保修期,過了以後再修只能再掏錢。

那麼,小區物業和居委會管這事麼?石家莊市一小區物業負責人的辦法就是,壞了直接拆掉賣錢。

物業負責人:好辦,拆了……賣了……這是政府行爲。

蘭州市體育中心主任彭贛介紹,健身路徑應該“誰受益誰管理”。

彭贛:我們和管理單位即社區或者村委會有一個體育健身路徑的捐贈協議,就是說我們提供健身路徑,你接收單位要提供硬化場地,然後從安裝驗收合格以後產權就轉移到管理者受傷,維護保養使用管理都由你管理單位來管理。

令人尷尬的是,由於管理費用存在資金缺口,幾乎沒有一個受贈單位把健身路徑的維護管理費用納入年度預算,大部分小區都沒有設立專人管理,只能義務維護。缺乏經費是一方面,難管理也是健身路徑頻頻“受傷”的原因。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健身器材甚至被拾荒者視爲賣錢的寶貝,往往剛一修好,零件又不翼而飛。

彭贛:真正讓社區掏兩三百塊錢社區也有困難,我們在考慮能不能讓市上建立一個健身路徑維修基金,每年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爲維修器材,哪壞了由基金來支付。(舒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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