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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疑似醫療廢物40餘噸 醫廢產業鏈被端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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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邊民房,意外曝光大量已用醫療輸液管、輸液瓶;神祕小四輪,每天外出,隱祕載回滿車貨物;鐵門緊閉,行蹤詭譎,加工到深夜;這些醫療廢物,究竟從何而來,又運向何處,會被加工成什麼?

查扣疑似醫療廢物40餘噸 醫廢產業鏈被端始末

去年5月,溫州日報對該特大醫廢非法處置案的暗訪追蹤報道,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當年4月中旬,新聞熱線和溫州市環保部門相繼接到舉報:鹿城區藤橋鎮上橋村一民房內藏有大量輸液管、輸液瓶、注射器等醫療廢物。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運輸、儲藏、處置國家均嚴格管控。這些可能攜帶大量病原體的危廢,一旦流入市場,將嚴重威脅羣衆健康和社會安全。

爲了查清背後黑色產業鏈,溫州市環保部門抽調市環境監察支隊、固廢中心、鹿城區環保局重案組共8名精幹人員,會同公安機關組成醫廢專案組,與記者共同開展跟蹤調查。

調查組圍繞藤橋鎮上橋村的曹某,一路追蹤其上家——覆蓋鹿城、甌海、永嘉、青田,非法處置醫療廢物的大大小小十餘家社區衛生中心、診所及各類廢品收購站;曹某的下家也浮出水面——瑞安塘下塑料市場內的一家商戶和平陽宋橋一家藏在山旮旯裏的塑料粒子廠。

在1個多月偵查中,專案組喬裝踩點、24小時蹲守,風雨無阻追蹤。

經調查發現,曹某以鹿城藤橋爲中心,在鹿城、甌海、永嘉及青田溫溪一帶收購使用後的輸液瓶、輸液袋、輸液管、注射器及塑料藥瓶等混合的醫療廢物,在家中分類粉碎、晾曬裝袋。其後,輸液管、輸液袋粉碎顆粒出售給平陽萬全一鞋材加工廠,混合樹脂、丁酯原料加工成鞋底用的塑料粒子;輸液瓶、輸液控制閥、塑料瓶及一次性注射器分類後直接包裝,出售給瑞安塘下的塑料加工商,由其粉碎爲塑料原料出售給各塑料製品廠。

5月21日,專案組開展抓捕行動,在藤橋曹某家中、平陽宋橋利洋鞋材加工廠、瑞安塘下塑料市場等地查扣疑似醫療廢物40餘噸,系溫州市近10年破獲的最大宗醫療廢物案件。5月26日開始,溫州日報連續刊發整版報道,向社會公佈暗訪過程和調查結果。

案子破了,留給我們的是更多的思考——該如何堵上醫廢監管漏洞?連續報道見報後,部門積極迴應,系列舉措接連出臺。

2014年5月

檢查衛生機構211家

停業整頓6家

去年5月底,特大非法處置醫廢案經媒體報道後,衛生系統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安排縣市兩級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機構進行地毯式監督檢查,並加強與公安和環保聯合執法,共檢查機構211家,停業整頓6家。分區召開整治會議,開展專項督查,全市進行自查自糾和地毯式排查;加強邊遠山區、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監管,爭取做到全覆蓋。

在瑞安檢察院塘下檢察室的建議督促下,塘下衛生醫療機構紛紛開展自學自查活動。瑞安市衛生局抽調5人充實到塘下衛生監督所開展監督工作,建立塘下人民醫院在線視頻監管示範點,以及海安衛生院、鮑一村衛生室等中小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規範管理示範點,帶動其他醫療機構加強醫廢規範處置。

7月8日起,塘下衛監所、塘下環保分局對全鎮170家公立醫院、私人診所等醫療機構鋪開檢查,重點檢查各醫療機構對醫療廢物的處理過程以及規章制度建設情況,並依照醫療廢物監督檢查評估表進行打分評估。對其中未遵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處置醫療廢物的7家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予以記分處理,併發放監督意見書督促整改;對於情節嚴重的3家進一步立案調查。

2014年6月

擬出臺量刑實施細則

提高非法處置醫廢量刑基準

2014年6月5日,溫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出臺《關於污染環境罪案件量刑實施細則》,在法定刑幅度內提高污染環境罪的量刑基準。這意味着,法院將對嚴重污染環境案件綜合考量情節處以相對更重的刑罰。

爲依法從重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溫州中院擬出臺的《細則》將擴大污染環境犯罪打擊範圍,今後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直接非法排放、傾倒、處置醫療危險廢物3噸以上,或明知他人無經營處置危險廢物許可證或者超出經營許可範圍的,向其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以及沒有醫療廢物回收和處置資格的個人或機構,非法收購、回收利用、處置醫療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均會被追究污染環境罪的刑事責任。

《細則》同時規定,在法定刑幅度內提高污染環境罪的量刑基準;嚴格控制對污染環境犯罪分子緩、免刑的適用,確有必要適用緩刑的,將同時宣告禁止令;在依法適用主刑的同時,加大對罰金刑的判處力度;對同時構成污染環境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犯罪的,將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行爲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最高可判處犯罪分子死刑。繆眎眎整理

2014年7月

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

醫廢轉運引入市場機制

2014年7月,市政府專題會議討論通過,醫療廢物轉運可引入市場機制,允許符合資質的企業參與,打破壟斷現象。根據會議紀要,由環保局負責轉運機構的招商引資和資格審覈工作,具體招標工作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監督。

醫療廢物的回收,我市一直以來由維康、益科兩家企業負責,其中益科主要負責溫州市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回收,維康負責其他縣(市)的回收。“但在實際工作中,指定的回收企業往往無法做到對所有醫療機構的全面覆蓋。”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方面是由於企業能力有限,醫療機構意識不強;另一方面由於回收的定價不是市場化的,導致企業積極性不足。

“引入市場機制後,不僅會吸引更多回收轉運企業填補空白,各企業之間也會開始比拼服務,形成競爭,這對完善和提高行業現狀,從根本上消除灰色地帶是有益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工作目前已着手開展。

下一步,市環保局將開展醫廢規範化管理情況檢查,積極推進醫廢集中無害化處置,加強應急情況下的處置工作,全力推進處置設施的建設,改變我市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此外,相關負責人認爲,由於該行業涉及面廣,進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形成各部門間合力,積極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尤其應該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繫。並繼續加強對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完善相關制度,尤其加強對醫療廢物的源頭管理,徹底杜絕醫療廢物非法私自外流現象。

2014年8月

兩局聯合下發通知

放寬未污染輸液瓶(袋)處置權

2014年8月初,衛生和環保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未被污染輸液瓶(袋)收集處置工作的通知》,放寬收集處置單位準入“門檻”,強調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不屬於醫療廢物,可由符合規定的單位進行收集處置,按規定回收利用。

污染輸液瓶(袋)回收處置,一直是有害廢物處置中的難題。國家曾明文規定未污染的各種玻璃(一次性)輸液瓶(袋),不屬於醫療廢物,在不危害人體的原則下,可以用於非原用途的回收利用。爲保證回收用途,浙江省此前由金華一家公司統一定點回收,然而一家公司卻難以覆蓋點多面廣的醫療機構。

據衛生部門統計,溫州現有各類各級衛生醫療機構5345家,去年全市醫廢處置量達5356噸,今年將突破6000噸。一些小型醫療機構的輸液瓶(袋)往往不能通過正規途徑有效回收,許多混入醫療廢物。

“這部分可回收的有害廢物混入醫廢,不利於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更增加醫療廢物處置壓力。”溫州市固廢處置中心負責人郭永東說,溫州《通知》是在省“固廢”相關條例改動、取消有害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背景下,溫州衛生和環保部門醞釀的一套自選動作:一方面用市場化拓寬渠道,有效化解處理力量不足難題;另一方面,則進一步嚴格有害廢物與醫療廢物的分類處置,減輕醫療廢物處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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