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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哺乳期女職工可遲到或早退一小時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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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社局解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每天勞動時間內的1個小時哺乳時間,職工可與單位協商具體怎麼使用。

重慶哺乳期女職工可遲到或早退一小時上下班

產假休滿了,是繼續給孩子餵奶還是斷奶,是許多職場媽媽都會面臨的痛苦選擇。昨日,重慶市人社局表示,4月28日開始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媽媽在每天勞動時間內有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和單位協商是“遲到”或“早退”來更好地餵養孩子。

對於4月28日開始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市人社局昨天選取了其中的幾個熱點進行了解讀。

哺乳期職工

可遲到或早退1小時上下班

現象:“孩子才4個月,我的奶水還很好,但是沒有時間喂,只能斷奶了。”在北部新區一家企業上班的孫女士無奈地說,她家住在上清寺,每天上下班高峯期到單位大約需要1個小時。如果中午回家給孩子餵奶,2個小時的休息時間略顯不夠,於是便想申請中午提前下班,趕回家給孩子餵奶。不過,她的提議沒有得到公司同意,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已經休了產假,上班後恢復正常考勤,若遲到或早退,一次要扣50元。無奈之下,她只得給孩子斷奶。

規定: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解讀:這1個小時哺乳時間該如何安排?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處長柳東昇表示,以前規定是一天兩次,一次半個小時。新規定的改變就是考慮到現在職工上班、住家不一定在一處,合併爲1個小時。具體怎麼使用這1個小時,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安排在早上晚到、下午早走或中午延長休息時間都可以。

職場背奶族

媽媽躲在衛生間吸奶

現象:由於對奶粉不放心,劉梅加入了“職場背奶族”的行列。爲了順利實現背奶,劉梅準備了吸奶器等全套裝備。但讓她覺得困難的是,單位沒有專門的房間,她只能在廁所擠奶,而廁所沒有專門的臺子,她又要操作吸奶器又要挎着裝着奶瓶等物品的包,吸一次奶要半個小時,而且怕污染了奶水。

規定: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解讀:這條規定是倡導性的,因此許多單位並沒有實施,這需要工會部門對其進行協調解決。

何時享受98天產假?

以生產時間爲準

現象:新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將女職工產假時間從90天調整到98天。可是什麼時候才能享受,一直受到衆多懷孕女職工的關注。在較場口一家單位上班的劉女士就特別關注,她3月19日生下了孩子,目前正在休產假,她這種情況是否能享受98天的產假?

解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從2012年4月28日正式實施,懷孕女職工如果在該日期當日及之後生產的可享受98天,在之前生產的按照以前規定享受90天的產假。

懷孕檢查如何請假?

勞動時間內算工作時間

現象:懷孕已經3個月的王穎需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不過單位表示只能請事假,按照規定要扣錢。

解讀:根據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晚育女職工

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

解讀:根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對於晚育的婦女,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

晚育女職工

男方有7個工作日護理假

解讀: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予護理假7個工作日,護理假視爲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違規

將依法嚴懲

柳東昇表示,用人單位違規剋扣女職工產假、哺乳時間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力社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剋扣女職工產假、哺乳時間,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

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規定:

1.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

2.從2012年4月28日正式實施,懷孕女職工如果在《規定》正式實施當日及之後生產的可享受98天產假,在之前生產的按照以前規定享受90天產假。

3.懷孕期間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4.晚育女職工,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男方所在單位應給予護理假7個工作日。

倡議:

用人單位應根據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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