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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液被指風險高 浙江一些醫院“門診不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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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氣溫忽熱忽冷,包括省兒保在內的很多醫院輸液室又變成了“吊瓶森林”。而最近一篇《輸液=自殺》的傳言在朋友圈瘋傳,傳言稱,“據統計,我國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導致死亡的人數在39萬以上;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70%以上的輸液爲不必要的輸液……”

輸液被指風險高 浙江一些醫院“門診不輸液”

本期健康求真相,錢報記者請教了多位藥房醫師、門診醫生、藥企負責人後得知,輸液確實是風險最高的給藥方式,但是“輸液等於慢性自殺”是妖魔化說法。

輸液裏有玻璃及橡膠微粒?

微粒真的有但有嚴格限制

原文:據統計,用電鏡觀察每瓶輸入人體的液體裏有大約30萬個直徑在10~30微米玻璃碎屑及橡膠微粒,而人體毛細血管直徑只有10微米,所以這些看不見的微粒將沉積在肺臟導致肺功能下降。甚至有傳言,“經常輸液的孩子,血管上會有很多玻璃渣”。

錢報記者調查發現,輸液中有大量顆粒是真的,不同藥品生產廠家的工藝不同,顆粒大小也不一樣。不過顆粒數量是有嚴格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法定的國家藥品標準)要求,大容量注射劑每毫升大於10微米的微粒數不得超過25個,大於25微米的微粒數不得超過3個。

一般在輸液管距離針頭20釐米的地方都設有濾膜。一次性輸液器濾網孔徑一般爲20微米,能夠可靠濾去80%以上的微粒,因此不可能會有“玻璃渣”、“塑料渣”殘留。傳言所說的“經常輸液的孩子,血管上會有很多玻璃渣”的說法是誇大其詞的。

而未能被過濾掉的雜質如果通過輸液進入人體,較大的微粒不僅會阻塞血管或刺激凝血機制形成血栓,還可能會刺激機體產生異物反應或過敏反應。“微粒經靜脈注射進入血液循環,繞開了人體的防禦和濾過機制,又難以被免疫系統清除,的確會在人體內長期存留。”浙江省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呂良忠博士介紹說。

這些年輸液外包裝從玻璃瓶到塑料瓶,再到現在的軟袋,不僅僅是爲了減輕重量、抗摔碎,減少污染和微粒也是目的。

玻璃瓶輸液的原理是形成空氣迴路藥液才能滴出,這樣空氣中少量的微粒、細菌會通過迴路進入藥液,造成污染。而且,以前玻璃瓶的天然膠塞都有穿刺口殘渣掉落的問題。而軟袋輸液可以依靠自身張力壓迫藥液滴出,不用形成空氣迴路,降低了二次污染的機率。

但相比較玻璃瓶,塑料製品化學穩定性較差,有可能會與藥品產生反應。“只能說是兩權其害取其輕。”浙江某藥企負責人解釋說。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藥師吳曉荷和趙夢丹對此做過專門研究,結論認爲,輸液中添加的藥品種類越多,微粒污染越嚴重。而且,直立式聚丙烯輸液袋比聚氯乙烯輸液袋更易產生微粒。

輸液會產生很多不良反應?

最常見的是靜脈炎

原文:輸液次數過多過快易引起急性心衰,加重心臟、腎臟負擔;伴隨抗生素濫用,導致人體抵抗力下降、免疫力降低。輸液反應輕者頭痛、低燒、藥疹、心慌,重者高燒、寒顫、關節痠痛、煩躁、抽搐、休克甚至死亡,濫打“吊瓶”還可造成人體水、電解質平衡紊亂。

關於輸液的危害,呂良忠說,“不可否認,輸液是風險最大的用藥方式。”

輸入的藥液進入人體後,大部分都要經過肝臟代謝,最終由腎臟排出體外,過度輸液會加重肝腎的負擔,並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對肝臟、血液系統會導致嚴重損害。

輸液的藥物中幾乎都含有抗生素,輸液的過程也伴隨着抗生素的使用,所以輸液往往產生抗生素過量使用。以呼吸道感染爲例,臨牀經驗認爲,一半以上都是因爲病毒引起的,而抗生素只對細菌引發的感冒有用,這時候打點滴,對病毒性感冒就起不到作用。單純的感冒更提倡非藥物療法:休息,多喝水,應用物理療法退熱等。

“我們常見的感冒咳嗽,一般治療7~10天見好。即使39℃以上的高燒,只要排除肺炎,也不需要輸液。我的孩子現在讀高中,16歲前只輸過一次液。”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執行院長徐翔說。

靜脈炎,即局部皮膚出現紅腫,是輸液過程中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種可能,一是長期輸注濃度過高、刺激性較強的藥液;二是靜脈內放置刺激性大的塑料管時間太長,可引起局部靜脈壁的化學炎性反應;三是可能因爲在輸液過程中無菌操作不嚴,引起局部靜脈的感染。不過該炎症通常可以自行消除。

此外,輸液還有一些隱形的風險。比如,輸液前如果要用到青黴素,一般都會做皮試,目的是爲了保證輸液的安全。其實人體的機理很複雜,杭州某縣級醫院就曾經發生一起意外,患者輸液前做了皮試沒問題,可在輸液後還是發生了嚴重過敏性休克,並導致死亡。

早在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就發佈了“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其中就包括“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

不開輸液的醫生無法在醫院立足?

浙江多家醫院主動“門診不輸液”

原文:外國人視輸液爲小手術,澳大利亞人看病基本沒有輸液的。而我國醫院出於經濟利益考慮,不開輸液的醫生無法在醫院立足。有的村衛生所或醫院爲了騙錢,“凡病皆吊瓶”的現象非常嚴重。哪怕是牙痛、傷風感冒等小病,也要掛“吊瓶”。

長久以來,中國人認爲輸液比口服藥物治療效果好而且快,病人和病人家屬在就診時會主動提出輸液。而一些基層醫務人員對輸液風險認識不足,也導致過度輸液。此外,也不排除一些小診所出於經濟利益驅使,對輸液不夠謹慎。

但是,“不開輸液的醫生無法在醫院立足”的說法肯定不對,浙江一些大型醫院對輸液採取嚴格監管措施,有的執行“門診不輸液”已經多年。

邵逸夫醫院從建院初期就取消了門診輸液室,這在當時的中國是一個挑戰傳統醫療的革命性舉措。

在浙醫二院,僅僅“門診不輸液”,每年節省醫療成本達600多萬。“同時我們醫院會定期對門診急診點評,發現不合理用藥的要處罰,我們有個醫生一次被罰了13000元。”浙醫二院藥劑科副主任周權說。

在浙江省人民醫院,減少輸液也被列入醫院考覈工作中。“浙江已經取消了以藥養醫,零差價,也就不可能會有不開輸液醫生無法立足的說法。”呂良忠說。

但是,在面對危重病、吃不下東西的病、中重度脫水、必須用靜脈注射藥物的病等,輸液不僅非常需要,而且要非常及時。

比如,邵逸夫醫院對確實需要門診輸液的,都有詳細記錄。錢報記者在一張《輸液記錄單》上看到,輸液的理由被明確限定爲“1、嚴重脫水,但不能經口服途徑補液;2、由於其他各種原因不能經口服途徑補液;3、嚴重感染性疾病需要靜脈途徑給抗生素;4、需要用藥物僅能經靜脈途徑給予者。”

呂良忠則認爲,是否輸液涉及到多個方面,包括病情、環境、病人要求等等,既不能一味地盲從輸液,也不能一味地拒絕輸液。“說到底,我們還是應該多一點醫學常識,知道醫學不可能藥到病除、立竿見影的,治療本身就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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