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焦點 > 今日頭條 > 上市公司董事長竟無醫保 病重辭職後維權打官司

上市公司董事長竟無醫保 病重辭職後維權打官司

來源:養生百科書    閱讀: 911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坐落於響水縣境內的江蘇亞太化工有限公司系鹽城市排名靠前的企業,由(新加坡)斯菲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於2004年投資創辦。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美元,投資總額8000萬美元。亞太公司於2007年在新加坡上市,成爲國內最大的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之一。作爲該公司曾經的董事長,楊長青是帶着遺憾離世的。

上市公司董事長竟無醫保 病重辭職後維權打官司

生前,楊長青受聘爲江蘇亞太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卻不擁有公司半點股份。他罹患癌症化療後去報銷醫藥費時才發現,公司從來沒有爲他繳納過相關保險。憤怒之下,已經辭去職務的他一紙訴狀將老東家告上法庭。含恨離世前,他要求親人爲他繼續維權。經過近兩年時間的拉鋸戰,4月26日,響水縣法院終於調解成功,爲這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畫上了句號。

病魔纏身“一把手”發現自己沒醫保,不能報銷醫療費

2006年11月23日,楊長青應聘到亞太公司擔任總經理,籌備公司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公司註冊等相關事宜,每月薪資爲稅後25000元,年薪30萬。2007年6月6日,斯菲公司發出書面任職通知,任命楊長青爲亞太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

然而一次常規體檢徹底改變了楊長青的命運。

2009年3月6日,楊長青依照慣例去醫院做檢查,結果被確診爲肝癌晚期。醫生告知他的生命只剩下不到兩年。隨後,接受手術、化療、護理成爲楊長青餘生的“必修課”,鉅額的醫藥費接踵而至。

一期化療結束,楊長青揣着十幾萬的醫藥費清單前往醫保中心報銷,得到的答覆竟是:公司並未爲其投保醫療險,按照規定不予報銷。楊長青頓時蒙了,隨即昏倒在地。

後來楊長青才知曉,從他被任命爲亞太公司董事長的那天起,公司就沒跟他簽訂過任何勞動合同,又哪來的五險一金呢?

病重辭職“董事長”維權,臨終前交待家人官司打到底

2010年3月29日,病重的楊長青已經不能繼續留在亞太公司任職,於是辭去了公司“董事長”一職,正式退出這家上市公司。

看着自己兩年多的努力化爲泡影,楊長青難以嚥下這口悶氣,加之鉅額的醫藥費無處落實,他更加沮喪。之後,楊長青隔三差五就來到公司和負責人商討解決辦法。然而,公司不爲他解決問題且態度堅決,令他非常失望。

2010年9月20日,楊長青一紙訴狀將“江蘇亞太”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29日的雙倍工資540000元,並依法爲他補繳2006年11月至2010年3月的社會養老保險52277.4元,支付他2008年10月至2010年的醫療費147087元。

2011年2月21日,訴訟中的楊長青含恨離開人世,臨終前他交待家人務必將官司進行到底,爲自己討個說法。

法官調解公司補償10萬給家屬,家屬放棄其他訴求

2012年3月,響水縣法院對本案再次開庭,楊長青的妻子和父母作爲原告參與訴訟。原被告就楊長青的任職性質展開爭辯,雙方各執一詞。

原告方代理人餘律師認爲,被告江蘇亞太公司高薪聘請楊長青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是事實,而楊長青在公司並無股份,因此雙方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另外,被告有義務爲職工楊長青繳納相關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被告江蘇亞太公司認爲,2006年11月,原告被聘用到公司擔任總經理兼任法定代表人是事實,但原告從未要求與被告簽訂勞動合同。原告作爲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其履行職務的一部分,故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在於原告。原告辭職時未經公司的同意,是其自行離職的。

合議庭經過合議,形成傾向意見,認爲應當駁回三原告的大部分請求。承辦法官耐心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被告同意支付10萬元的醫療補償,原告方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有話

這個案子非常奇特

據本案的主審法官介紹,本案非常奇特,原因在於,楊長青本身是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有義務代表公司與所有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爲員工繳納相關保險。換句話說,他應該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但作爲公司的最高負責人、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他不屬於公司僱員的範疇,卻擁有着實權,其身份類似於“榮譽主席”。斯菲公司和亞太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所以作爲亞太公司的董事長,他無法與投資創辦亞太公司並任命他職務的斯菲公司簽訂合同。一般情況下,公司董事長也根本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小川)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