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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1297家藥店可賣配方奶粉 將適時公佈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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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孫立偉處長做客青島政務網“網絡在線問政”欄目,就藥店銷售嬰幼兒乳粉監管工作回答網友提問。

青島1297家藥店可賣配方奶粉 將適時公佈名單

孫立偉說,對於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歷來都是流通環節食品監管的重中之重,2013年食藥監局抽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合格率是100%。藥店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建立完備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載品名、生產企業、商標、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檢測報告、供貨商信息等內容,並逐批逐次建立經營檔案,保管備查。孫立偉介紹,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青島市在全省先行一步,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在於清理規範,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保留許可,經限期整改後仍達不到條件的堅決撤銷許可。將根據清理整頓的情況,適時公佈許可藥店的名單。孫立偉說,截至2013年6月,全市共有藥店4751家,獲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藥店共2101家,其中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共有1297家。今年4月到10月,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組織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許可清理工作。

有網友詢問:“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對從業人員有什麼要求?”對此,孫立偉介紹,藥店應指派專人負責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管理工作,從業人員應具備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資質並在銷售場所進行公示。此外,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建立健全對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嬰幼兒配方乳粉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從業人員經過培訓後,可就所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對消費者進行專業的指導和幫助,但不得進行誇大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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