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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炎解熱鎮痛藥的“三要”“四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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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炎解熱鎮痛藥的“三要”“四不”原則

日常生活中很多時候需要服保泰鬆、吲哚美辛、布洛芬等消炎解熱鎮痛藥,如軟組織挫傷、骨質增生、關節炎等。消炎鎮痛藥雖有廣泛的用途,但也有不良反應,如胃腸道反應,上腹部不適、噁心、嘔吐、出血、潰瘍等。皮膚反應,有蕁麻疹、皮疹、瘙癢等。神經系統反應,有頭暈、頭痛、嗜睡等。另外,還有常見肝腎功能損害、耳鳴、高血壓、心跳過速等。爲此提醒患者使用止痛藥時應堅持以下原則,防止用藥不良反應。

“三要”原則

要對症並非所有的疼痛都可服用非甾體抗炎藥,像胃腸病的疼痛、腦血管病的頭痛、心絞痛、心肌梗死等,有的無效,有的可能耽誤搶救時間,至於診斷不清的疼痛更有可能延誤診斷,所以應明確診斷再用藥。

要告知醫生是否曾對此類藥物過敏,是否有肝臟、腸胃、心臟、腎臟等疾病,及有無喝酒或同時使用其他藥品。

要遵醫囑不良反應中不少與劑量過大、用藥時間過長有關。所以,此類藥的使用原則是最小劑量、最短療程,達到所需效果即停藥。需要依照醫生、藥師所給予的信息用藥。

“四不”提醒

不過量使用乙酰胺酚解熱鎮痛藥,成人24小時內不要超過4000毫克,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

不喝酒使用止痛藥應避免飲酒,因可能造成肝損害。

不可多藥合併服不要同時服用二種以上含乙酰胺酚的藥品,以避免藥物過量使用造成的肝損害。

不空腹建議在餐後或稍進食後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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