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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護眼”變“傷眼”“藥”字號纔是正規潤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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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開展查處眼鏡店經營非法護眼液專項行動,出動監督員50人次,監督檢查轄區內經營眼鏡店10家,查處了一批違規消毒眼藥水,其中包括“海昌”等一些知名品牌也紛紛“中槍”。

當心“護眼”變“傷眼”“藥”字號纔是正規潤眼液

在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2家眼鏡店經營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生產的“海昌SHE”潤眼液15ml/瓶和Visine優能眼部清洗液250ml/瓶、100ml/瓶、潤視佳E彩護眼液、正大護瞳高科博視牌白翳舒調視液、威海格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Visine優能·中草藥中老年健視寶眼貼膜”、由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委託江蘇海倫隱形眼鏡有限公司生產的“海儷恩”隱形眼鏡潤滑液等不合格產品。

上述產品涉嫌違反《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的規定或非消毒產品冒用消字號,衛生監督人員現場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告知經營者,不得銷售不合格消毒產品,並對上述產品進行下櫃處理。

早在2005年5月,衛生部就下發了《關於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和《關於調整消毒產品監管與衛生許可範圍的通知》,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專用於眼部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產品不得以“消”字號銷售。而此次查處的違規消毒產品,使用了“消”字號。“藥”字號產品在確保安全有效的情況下才能獲得批准生產,而“消”字號產品不具備療效,因此潤眼液使用“消”字號屬於違規,藥品的安全性也無法得到保障

市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一旦誤購了或發現經營單位銷售上述不合格消毒產品,要及時與衛生監督部門取得聯繫進行投訴舉報。減少違法產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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