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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激光灼傷人眼”,如何保護我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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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激光灼傷人眼”,如何保護我們的眼睛

圖片來源網絡

浙江在線旅遊頻道11月11訊(記者王婕妤)近日,網絡上一則新聞引起了廣泛關注:年僅9歲的紹興男孩越越(化名)在紹興東方山水樂園體驗“激光小屋”項目後9天,右眼視力從5.0降至0.1,就醫後被確診爲黃斑裂孔,視力很難恢復。

事發後,記者第一時間追蹤到了東方山水樂園就此事件的相關聲明。

“激光小屋”是引發黃斑裂孔直接誘因?

遊樂園暫時關閉項目

據越越及其父親高先生回憶,今年7月7日,父子倆前往紹興市柯橋區東方山水樂園遊玩,在遊樂場“激光小屋”裏,越越來回穿梭,並因爲好奇蹲下來貼近牆面研究綠光。幾天後,孩子的右眼越來越不舒服,高先生帶着兒子四處就醫,最終越越被確診爲嚴重的黃斑裂孔,黃斑已經穿透,很難通過手術等途徑恢復視力。

據醫生分析,黃斑處於人眼的光學中心區,是視力軸線的投影點。激光會產生熱能,照到眼睛裏會把黃斑灼傷,灼傷程度由激光強度、照射時間決定。按越越的情況看來,引起黃斑裂孔的原因高度懷疑是由於激光灼傷。

高先生表示,孩子沒有受過傷,也沒有基礎性疾病,所以懷疑越越的視力問題和激光小屋有關。然而,在遊覽期間,父子倆並未在“激光小屋”內看見明顯的警示標語。7月17日,高先生找到了東方山水樂園投訴。

事發後,東方山水樂園所屬的紹興金沙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高先生一家經過多次協商,仍未達成一致,或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目前,樂園暫時關閉了“激光小屋”項目,越越的病症究竟是否由於激光灼傷引起仍需進一步調查。

廠家稱設備不存在安全隱患?

樂園方表示願與媒體積極配合還原真相

在疑似“激光灼傷人眼”的事件發生後,紹興東方山水樂園第一時間對事件進行了回顧和分析。同時,樂園立即與報道中提到的“激光小屋”設備廠家“大連鉑濤”方面取得聯繫,廠家提供了該設備的合格證明,表示設備並不存在安全隱患。

對現場監控視頻進行反覆查看及分析,樂園方給出瞭如下回應:

一、越越在整個遊玩過程中並未出現“蹲下來貼近牆面去看綠光”的情況,高先生也表示沒有親眼看到越越有上述行爲發生。整個視頻中越越未有“揉眼睛,不舒服”等眼睛受損的反應,因此越越在遊玩“激光小屋”時眼睛受傷僅僅是一種猜測。

二、視頻中可以看到,高先生在越越遊玩時就在旁邊,而不是報道中提及的“隔得遠,沒有看到”的情況。如果真的有越越“貼近牆面看綠光”的情形發生,高先生不會沒有發現。

三、越越是在7月7日前往樂園遊玩的,到17日才反映眼睛模糊,間隔時間長達10天,在此期間,不排除孩子受其它因素影響導致眼睛受損的可能。

針對上述情況,東方山水樂園已經高度重視,並願意與媒體積極配合,還原事件真相;並對越越的視力下降再次表示同情和遺憾。

孩子們最愛的遊樂園存在多少“潛在危機”?

遊樂設施安全引發關注

2015年4月,蒼南縣礬山鎮天湖景區一個尚未正式運營的戶外拓展攀爬設施發生坍塌,導致2死48傷;2015年5月,平陽縣龍山公園遊樂場“狂呼”機發生意外事故,導致2死2傷,最小的遇難者年僅8歲。

遊樂園,在許多孩子的眼裏都象徵着童話般的美好,但頻發的事故和安全隱患的存在,也讓許多家長望而卻步。特別是近年來,許多精彩刺激的科技體驗類項目進駐各大遊樂場,孩子們歡呼雀躍,家長們卻爲“去”或“不去”傷透了腦筋。

那麼,我們身邊的遊樂園究竟安全嗎?這些大型的、高端的遊樂設備要經歷哪些檢驗和維護纔是萬無一失的?

在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特種設備目錄》中明確指出,對於目錄中規定的大型遊樂設施,質監部門從購買、安裝到使用都會進行監管、檢查,這類嚴格管控的遊樂設備“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目前,這份目錄中共收錄了20個種類/品種的遊樂設施,而記者也通過柯橋區質監局瞭解到,以事件中“激光小屋”爲代表的新型遊樂項目由於不屬於特種設備,並不在目錄中,這就造成了此類項目“難監管”的現狀。

看似走在科技前沿的高端項目,卻暫時處於監管的“盲點”,隱藏着最大的隱患。那麼,是不是所有新興的科技娛樂項目都是不可信的呢?記者也瞭解到,在浙江省大部分遊樂園,這些聲、光、電設施都經過嚴密的安全考慮,在設計施工之初就接受了嚴格的“自檢”,不會對遊客造成任何損傷。

當然,爲了安全起見,在此也需要提醒廣大遊客,在遊樂場所遊玩,不要乘坐無使用登記證、無定期檢驗合格報告、無安全注意事項和無警示標誌的遊樂設施。若攜帶小朋友出行的家長,千萬要照看好身邊的孩子,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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