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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30條“軍規”嚴防過度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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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漢市衛計委在其官網上發佈《規範診療30條》(以下簡稱《30條》),對該市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爲一一開具“清單”,目的直指減輕患者看病就醫負擔。

武漢30條“軍規”嚴防過度醫療

記者注意到,作爲該市醫療機構的最新診療“指南”,《30條》內容涵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範服務四大方面。過度檢查、大處方、輸液“掛水”普遍等備受關注的過度醫療問題,成爲《30條》出臺着力解決的“頑疾”。

當天,武漢市衛計委還在下發通知中要求,對《30條》落實情況適時抽查,對突出問題整治力度不大、整改不到位、屢改屢犯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問責。

診療

門診首診至少5分鐘

好不容易排隊掛到號,走進醫生診室卻只打個照面就完事。爲避免這類情況,《30條》要求,普通門診首診時間原則上不得低於5分鐘/人次,專家門診首診時間原則上不得低於10分鐘/人次,並鼓勵醫療機構增設用於複診的簡易門診。《30條》同時提出,門診醫師不得要求同一患者一天內重複掛同一類別號,患者因病情診斷需要一週內複診無需重複掛號,三天內延續同一治療無需重複掛號。

用藥

單張處方用藥不超5種

在抗生素濫用,靜脈“掛水”日益普遍的當下,《30條》首次確定,能口服用藥時,不注射用藥;能肌肉注射時,不靜脈注射用藥。同時,醫療機構須嚴格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醫師不得越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並要求“使用抗菌藥物必須以病原學檢測結果爲準”。

作爲看病貴的重要源頭,大處方備受詬病。對此,《30條》也明確,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不得開具大處方。對老年病、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可適當延長用藥時間,最多不超過15日用量。

檢查

CT檢查需科主任批准

身體不舒服進醫院,卻發現檢查清單列了一大串。《30條》中明確要求:可檢查可不檢查的,儘量不檢查或少檢查,以降低病人檢查費用。費用較低的檢查能明確診斷的,不得再進行同一性質的其他檢查。如確需進行CT、磁共振等大型設備檢查,應與上級醫師商定,經科主任批准,並取得患者及家屬同意後方可實施。

同時,針對檢查資料互認的難題,《30條》要求,在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間進行醫學檢驗結果和放射檢查資料互認,如需重新檢查醫師須詳細記錄原因,並由患者及家屬簽字確認。

費用

出院當天不計住院費

爲避免“大處方”、讓患者濫檢查等問題,《30條》提出,醫療機構應增強公益性,加強內部績效管理,不得將處方量、檢驗、檢查量以及金額與醫務人員績效、收入掛鉤。

同時,醫療機構在門診顯著位置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信息,向患者提供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及醫療總費用等情況的查詢服務。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嚴禁分解項目、比照項目收費和重複收費,患者入院當天收費、出院當天不得收取住院費。

服務

建立醫患正式談話制度

《30條》中還針對醫患矛盾突出問題作出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建立醫務人員與患者及家屬正式談話制度,必須履行知情同意簽字手續。

談話制度要求醫護人員須在急危重症搶救等情況下,及時與患者及家屬進行溝通。在患者病情複雜時,還應增加談話溝通的頻率和次數,以減少醫患矛盾。在醫務人員就相關知情同意事項與患者或家屬談話溝通後,必要時須由患者或授權親屬簽署意見並簽名確認,相關內容應當及時錄入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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