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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門出臺實施意見 保障常用低價藥品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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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2月4日電近日,湖北省衛生計生委聯合多部門共同出臺了《關於做好湖北省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就做好全省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做出統一部署。

九部門出臺實施意見 保障常用低價藥品供應

爲及時研究解決常用低價藥品採購和供應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困難,湖北省衛生計生委聯合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物價局、省食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九部門建立了多部門協作機制,並要求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供應保障政策,切實做好本地常用低價藥品的供應保障工作。

《意見》中進一步完善了常用低價藥品採購辦法。常用低價藥品實行以省爲單位網上集中採購,省級藥採平臺將註冊資料審覈通過的企業及產品通名、劑型、規格、質量層次、報價等信息直接掛網,供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議價採購,在線交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可直接與掛網企業議價成交、及時結算;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由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成採購聯合體,與掛網生產企業集中議價並簽訂購銷合同,實行集中採購、統一配送、集中支付貨款。《意見》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聯動機制。醫療機構在採購時,根據臨牀實際需要的劑型、規格和包裝形成採購目錄,在議價時充分考慮生產企業資質、藥品質量、市場實際銷售價格、配送區域等因素,確保採購到適合的常用低價藥。

爲改進價格管理,湖北省常用低價藥品將實行動態管理,取消針對每一個具體品種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國家發改委制定的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銷售價格。省級藥品集中採購機構通過採購平臺適時監控價格變化,根據日均費用標準提出進入與退出的常用低價藥品建議採購目錄,報物價局審覈後進行調整。

《意見》要求開展短缺藥品監測,拓展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在藥品採購、配送、結算、評價、統計分析、動態監管等方面的能力,健全短缺藥品信息報告制度,完善省級短缺藥品儲備制度。同時,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強化供應、採購、價格和質量監管,加強價格、採購和報銷政策的有機銜接,確保藥品安全、及時供應。

《意見》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常用低價藥品的使用管理,將合理用藥納入醫院核心制度管理。要堅持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疾病治療需求,優先配備使用常用低價藥品清單中的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處按比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外,要根據用藥需求配備一定比例的常用低價藥品。調動引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先使用常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切實減輕羣衆就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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