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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醫”胡萬林出獄再非法行醫 22歲大學生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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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上世紀90年代,鼓吹“自然運動健康療法”的胡萬林名噪一時。1998年,柯雲路《發現黃帝內經》一書出版,胡萬林被描述成幾乎可以包治百病的“當代華佗”。

“神醫”胡萬林出獄再非法行醫 22歲大學生殞命

不過,這位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神醫”,因非法行醫接連致人死亡而多次被職能部門查處,譭譽參半。

1998年9月24日,時任漯河市市長劉法民到胡萬林坐診的商丘衛達醫院就醫,最終致死。劉法民等人之死,讓胡萬林再度陷入輿論漩渦之中。

1998年10月22日起,本報陸續推出《科學向“胡大師”宣戰》等系列報道,漸漸揭下了胡萬林的“神醫”畫皮,讓胡萬林行醫的真相也逐漸大白於世人。

2000年9月30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胡萬林因犯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從此,胡萬林從公衆視野中消失沉寂。

然而,近日大河報接到線索稱,胡萬林刑滿出獄後,重操舊業,並且再次捲入一起“非法行醫”命案。案發情況究竟如何,10月21日,大河報記者來到案發地洛陽市新安縣,爲您追訪。

事發

“研討中醫”,22歲大學生殞命農家賓館

正是因爲這位22歲大學生殞命農家賓館,使得從公衆視野中消失沉寂的胡萬林再次浮出。

入住

一行17人住賓館,不讓靠近

10月21日中午,過了旺季的新安縣龍潭大峽谷,遊人寥寥。

位於景區大門內路邊的雲成賓館,湮沒在一字排開的農家賓館裏,但發生在今年8月31日晚上的命案,卻讓它成了鄰里之間的談資。

見到死者雲旭陽的父親雲文超,賓館老闆李建國連忙迎上去,不停安慰。

再次憶及之前的命案,李建國也爲雲文超的喪子之痛感到惋惜。

他說,雲旭陽一行17人是8月31日上午抵達旅館的,一共開了3樓7間客房,都是提前打電話訂好的,“來登記的是一個年齡較大的女性,應該有六七十歲了,她說我有啥事,只管找她,不讓我接觸隨行的人。”

“他們大包小包,帶了很多東西。我要去登記身份證,他們都不配合,那個老太太還說‘人沒來齊,等來齊再登記’。那天剛好是星期六,正值旺季,來店裏吃飯、住宿的遊客很多,嘈雜一片,我也就沒顧着多問。”李建國說。

他說,後來他曾去3樓修水管,但被這夥人擋在樓道口,說不用修,“根本不讓我們靠近,感覺很神祕”。

“練功”

“成盆喝水,冰棍都吃了幾十個”

李建國及其妻子都清楚記得,17人中,有一個短花白頭髮的老人,看上去十分另類。

“他們這羣人在路邊廣場上練功,別人掄胳膊打轉,這個老頭屁股一掉一掉,蹦得可高,雙腿一扭一扭,走得可快,跟旋風一樣,根本不像那個年紀的人。”李建國說,很多人好奇去問,對方說是來跟着師傅學習的。

李建國說,這羣人回到房間後,大約是下午四五點鐘,樓上隨即開始傳出類似人嘔吐時的巨大“吭吭”聲,響動很大。

擔心有人出事,李建國想上樓查看,但在樓道口又被堵住,不讓靠近,對方告知“孩子和家人鬧矛盾,喝酒喝多了,沒事兒”。

隨後,按照李建國妻子的說法,樓上的人開始到樓下要水喝,“我給他們開水瓶,他們不要,光要喝涼水,廚房水缸的水,他們都是成盆往樓上端。有的忍不住,在廚房用瓢接水,成瓢喝”。

在樓下不遠處賣冷飲的趙枝花老人說,這羣人還狂買冰棍,“一回都買了20多個”。

惶恐

“有人快死了!下一個就是我!”

8月31日晚上,樓上持續的“吭吭”聲越來越大,這也讓樓下李建國夫婦越來越詫異,“晚飯都沒吃安生”。

當晚8時許,一個高個子男青年突然從樓上跑出來,神色極爲恐慌,邊往外跑邊朝他們老夫婦兩人大喊“有人快死了,下一個就是我”。

這時,李建國一家才意識到:出大事了。

李建國兒子李運城當時最先跑到樓上,見到了3樓306房間衛生間內,一名男青年赤身裸體,被另一名中年男子扶着,半靠在牆上,頭上出血,口冒不明液體,已沒了知覺,“衛生間地上,還有積水”。

當時,李運城連忙撥通了景區衛生所全科醫生陳小東的電話,“有人快不行了,說是喝酒喝的”。

簡單收拾後,陳小東從與雲成賓館相隔不足100米的衛生所跑來。此時,男青年仍在衛生間地面躺着,“地上流了很多血”。

“我聽了聽心跳,已經沒有了,全身也都已經沒了體溫,呼吸也感受不到。”陳小東說,從他嘴脣發紫、瞳孔放大、口鼻向外排出的深色分泌物分析,這個男青年應該是服用某種物質“中毒死的,肯定不是喝酒喝死的,因爲我對酒精很敏感,現場一點酒味都沒”。

經陳小東及隨後趕到的縣人民醫院急救人員的持續搶救,男青年仍然宣告不治。

涉案

被扣人員中,“有‘神醫’胡萬林”

死去的男青年,正是雲旭陽,今年只有22歲,此前系鄭州某高校建築專業學生。按照雲文超的說法,雲旭陽此次來洛陽,曾告知他是爲了“研討中醫”,求學的,“他也沒病,怎麼會吃東西吃死在這裏?”

雲旭陽死後,同行人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其中,兩名女子還跑出賓館,向河水中丟棄瓶裝物品。

在附近村民和景區警務室人員攔截下,住店的13人被堵在賓館院子裏。

從雲成賓館出逃的男青年,撥打了110和120,最終也被警方帶走調查。

此前,李建國說,當天下午稍早時候,有3人乘車提前離開,但身份不詳。

對這羣神祕的房客,李建國提到,一個個子較高、花白短髮的老人十分個性,似乎是這羣人的老師,“有人說這就是胡萬林”。大河報記者拿出從網絡下載的胡萬林照片,李建國夫婦和趙枝花異口同聲地指稱:“就是他,就是他”。

人物鏈接

胡萬林其人

1949年,生於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石板鎮。

1974年,因反革命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

1980年,胡萬林被免於刑事處分,出獄後以販賣蟲草謀生。

1982年,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

1994年,服刑期間的胡萬林開始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某團中醫門診部行醫。

1996年,因爲經手治療過的患者中先後有13人死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求胡立即停止非法行醫。

1997年,胡萬林被宣告無罪釋放,出獄後的胡萬林在陝西長安縣太乙宮鎮開辦終南山醫院。因經其治療過的患者中有人死亡,醫院被取締。

1998年,柯雲路《發現黃帝內經》一書出版,胡萬林被描述成幾乎可以包治百病的“當代華佗”。

1999年,胡萬林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商丘警方正式宣佈逮捕。

2000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

因涉嫌非法行醫,胡萬林與其他3人已被批捕

調查

動用芒硝類“法物”,“神醫”胡萬林再涉命案

新安縣警方證實“神醫”胡萬林涉案,並透露案件基本情況。

參與者說按胡萬林要求,喝的是“五味湯”

10月22日下午,大河報記者撥通了此次“中醫研討”活動參與人員之一陳永康的電話。在湖北行醫的陳永康,也是雲旭陽的第二個師父。

他說,當時他們一行十幾人,跟隨胡萬林進山學習養生、健身,組織者是呂偉,但他與呂偉並不熟悉。

陳永康講,8月30日趕到洛陽後,衆人集合,當晚他和雲旭陽等人在洛陽住宿。8月31日上午11時,他們一塊坐車趕到了龍潭大峽谷。本打算第三天開始教養生理論,沒想到剛到第一天就出事了。

按照陳的說法,事發時雲旭陽一個人在衛生間裏,具體怎麼回事他沒看到,跟其他人也沒關係。

陳永康聲稱,衆人只是按照胡萬林的要求,喝了用白糖、食鹽、陳醋、醬油等調配的“五味湯”,雲旭陽“不可能喝芒硝,我們都沒喝芒硝,芒硝並不致人死命”。

“我認爲胡萬林是好人。他沒跟雲旭陽講過話,有什麼問題呢?胡萬林沒害人的心。”提及1萬元的費用,陳永康說,“他不會用錢,收錢的是呂偉,和胡老師一點關係都沒有。胡萬林在呂偉老師家裏住,吃穿都要用錢的呀。”

案情通報

死亡男青年飲用了芒硝類液體

10月21日下午4時,雲文超及雲家代理律師張偉到新安縣公安局瞭解情況。該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及三中隊中隊長李某等辦案民警出面進行了接待。

對家屬指稱的涉案物質系芒硝,李某受訪時並未認可,但表示屬於芒硝類物質,確切成分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李某強調,他們的每一步認定,都是十分慎重的。飲用物質方面,他們通過洛陽市公安局協調,委託的是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下屬的洛陽黎明化工研究院作物質鑑定,“因爲他們院長是院士,有國家級實驗室”。

“結果沒出來,我們也很着急,但急不得,你也知道,光做病理毒化,最少20天,包括理化實驗、病理切片等,都很耗費時間。”解釋屍檢報告耗時較長時間時,李某說。

此前的10月10日,新安縣公安局已向雲文超通報了鑑定意見通知書。

通知書顯示,該局對雲旭陽死因的鑑定意見是“雲旭陽符合飲用含芒硝(類)的液體後引起噁心、嘔吐等,合併腸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導致機體脫水、水電解質平衡紊亂和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的徵象”。

李某透露,即便他們如此慎重、權威的屍檢結果,還有犯罪嫌疑人提出質疑,要求重新鑑定,“這個程序正在履行”。

案情通報

芒硝類“法物”,參加活動的人都喝了

李某在介紹案情時說,死者和犯罪嫌疑人等人是在8月31日上午10時30分許入住農家賓館的。

“他們團隊總共14個人,參加的學員11人,其中有6名身患各種疾病,其餘5人爲中醫等方面從業人員。”李某說,“挑頭的”說,來這裏治病有“法物”,“他們都是奔着這個來的”。

張偉插話說“挑頭的”就是胡萬林時,李某沒有否認。

李某說,參加此次活動的所有人都喝了涉案的不明液體,這也是他們將案件定性爲“非法行醫”的主要原因之一。

張偉提出“這麼多人飲用芒硝類物質,但只有雲旭陽一人死亡,是不是他喝得多”疑問時,李某表示“有這方面情況”。

問及“喝的東西”是否胡萬林配製、胡萬林是否認罪等情況,李某以“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有些情況不方便告知”、“簽訂有保密協議”爲由,婉言謝絕。

案情通報

涉嫌非法行醫,胡萬林等四嫌犯被批捕

對此案衆多涉案人員,案發地新安縣石井鎮的不少村民起初並不認爲有多特別,也根本沒有與之前因芒硝治病而被譽爲“當代華佗”且被媒體熱炒的胡萬林聯繫起來。

李某說,此次被逮捕的胡萬林,正是之前被柯雲路、司馬南等名人激烈論爭、被媒體廣泛報道的“神醫”胡萬林。

按照他陳述的情況,“胡萬林是2011年刑滿釋放的,他是減刑了,是在洛陽市監獄服的刑。”

李某說,10月1日新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除了胡萬林,還有組織者呂偉、唐孟君、賀桂枝。此外,聯絡人陳永康等人,因大多屬於受害人,且沒有證據證明參與實施了犯罪,暫未採取相關措施。

“他們並不是一個很具體的組織,沒有明確的管理,他們只是在一塊,有一個簡單的分工,起的作用差不多,屬於是共同犯罪,現在已經偵查得差不多了。”李某說。

釋疑

焦點

案發過程中,死者爲何赤身裸體?

據龍潭大峽谷衛生所醫生陳小東講,當晚他接到雲成酒家老闆李雲成電話趕到現場救治時,雲旭陽赤身裸體,被人扶着半坐在衛生間地上。

這種赤身裸體的狀況,也引發了雲家家屬的疑惑。

李某解釋說,涉案人員喝下芒硝類物質是在案發當天下午,出現不良反應是在晚上約9點到10點之間。“當時,雲旭陽本人已經出現狂躁、抽搐等各種反應。”

“他當時沒穿衣服,這是出現不良反應後沖涼水澡造成的,按他們的理念,喝完這個後都要衝涼水澡。”他說。

李某還說:“當時還有一個年輕人沒有反應,出警民警到達現場一會兒後,纔出現嘔吐等不良反應,被鎮衛生院送到了縣人民醫院搶救”。

記者獲悉,目前,這名此案中唯一被救治康復的男青年,已返回廣西,暫時無法聯繫。

焦點

飲用芒硝類物質致死,是否被脅迫過?

根據雲文超提供的視頻,仍在殯儀館存放的雲旭陽遺體上,腳腕存在外傷,手掌、背部等多處青紫,頭部出血較多。據此,雲家人懷疑,雲旭陽案發前,可能受到過外力打擊,抑或是飲用芒硝類液體時,受到了脅迫而大量飲用。

對此說法,李某說,目前尚未發現有這方面的情況和證據。至於外傷,應該是因不良反應而出現狂躁情況後,當事人自身因素造成。

但他也表示,雲旭陽之死肯定有被誘導的因素,“包括現在還有一些人矇在鼓裏,認爲喝這個對身體確實有好處”。

李某說,案發當時,這個團隊出現了“煽動的情況”,“打個比方,一煽動起來,人的情緒一調動起來,嘩嘩譁,你喝我也喝,是這種情況。也正是這種情況,誰也不會防,因爲它是個羣體”。

焦點

逮捕胡萬林,定性爲何是非法行醫?

雲文超認爲,胡萬林之前曾因非法行醫被查處,但此次出獄後,仍不思悔改,號稱對外行醫或者收徒,包括在雲旭陽出現不良反應後,沒有尋求正規醫院搶救,對該案件的後果,應該存在着較多的放任,乃至主觀故意,使得此案有“故意殺人”嫌疑。

同時,張偉也提出,胡萬林對人大量使用很有害、危險的物質,明知故犯,導致人的死亡,並且在上世紀90年代被商丘警方查處時,當時的“打假英雄”司馬南也曾認爲,胡萬林的行爲可能構成間接致人死亡罪。

“我們沒有采納‘故意殺人’,認定爲非法行醫,定性合適,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首先,主觀上,他們不是想置誰於死地。”李某說。

雖然代理律師提出此次胡萬林案發與十多年前相比,很多方面完全不同,不應再被界定爲非法行醫,但李某認爲,胡萬林的行爲實質就是行醫,否則只能定爲“過失致人死亡”,“你也知道,這個罪名就很輕了”。

現場未透露姓名的新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包括檢察機關的認定,只是初步結論,最終究竟怎樣定罪、量刑,還需要法院的進一步審判才能最終確定。

焦點

此次“中醫研討”,到底有無金錢交易?

雲文超說,參與此次“中醫研討”活動前,雲旭陽曾經向他提過帶錢的事,因手頭拮据,他最後只給了兒子1000元錢暫用。父子商定,如果還需要花銷,雲旭陽再和家裏聯繫,他們打款給他。

事後,經過查看聊天記錄,雲文超才知道,爲參加此次活動,雲旭陽被要求交納費用1萬元。

按照張偉的說法,組織者明知道涉案芒硝類液體存在極大風險,且早已被有關部門認定爲非法行醫,舉辦此次活動還向參與人員收取了數額不等的費用,應該還有詐騙的嫌疑。

李某表示,這一情況,他們在偵查期間已經考慮到了。他說,目前,有證據證明,有人向胡萬林支付了費用,胡萬林也確實收了一部分人的錢,但還有人說,這些錢是當事人自願交給胡萬林的。

按照李某的說法,這就像一羣人聽一堂英語課,大家都覺得老師講得不錯,就主動提出來給老師交學費,但老師本人沒有提這個要求。

十幾年前本報曾刊文揭批胡萬林,但時至今日其信徒依然前仆後繼。

反思

減刑釋放後,胡萬林仍鼓吹“自然運動療法”

10月21日下午,新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李濤說,經調查,案發前,今年64歲、祖籍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石板鎮的胡萬林已於2011年從洛陽市監獄獲得減刑,刑滿出獄。

此前的1999年1月16日,胡萬林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商丘警方正式宣佈逮捕,而後被該市中級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胡萬林上訴後,河南省高院於2000年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照此計算,胡萬林獲得的減刑時間,大概是3年。

對刑滿釋放的原因,大河報記者昨日下午致電洛陽市監獄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監獄只收押刑期在5年以下的罪犯,“胡萬林被判15年,應該不在我們這裏服刑”。

洛陽市監獄的這一說法,與新安警方的說法相左,但新安警方也未能明示胡萬林減刑的原因。

李濤介紹,出獄後,胡萬林“剛開始向家裏人借宿”,曾經有過遊醫活動,“也過了很長一段隱居生活,現在出來時間還不長”。對以前鼓吹的“自然運動健康療法”,依然癡迷。

據該大隊另一名辦案警官講,在出獄之前,胡萬林的妻子已經離他而去,不知所終。截至10月21日,“沒有任何一個家人”主動了解胡萬林一案,“他有兩個女兒,大女兒40多歲了,從來都沒有向我們諮詢過,也沒有打過一個電話”。

李濤說,他們曾經當面告知過胡萬林可行使的權利,但胡表示“家裏誰啊,誰也不用通知”。同時,胡萬林也沒有依照辦案民警告知的權利聘請律師。

十多年前已聲名狼藉,爲何仍有人追隨?

儘管在公衆視野中靜默了10餘年,但對於胡萬林,不少人並不陌生。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獄中的胡萬林爲人治病,成爲街談巷議焦點,特別是作家柯雲路爲其出版《發現黃帝內經》一書後,胡萬林更是被描述成幾乎可以包治百病的“當代華佗”,成爲不少人心目中的“神醫”。

不過,這個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看病只需要幾秒鐘的“神醫”,多次因爲非法行醫致人死亡而被衛生部門查處。在上世紀末,時任漯河市長劉法民在胡萬林坐診處就醫死亡,更是讓胡萬林再度聲名狼藉,鋃鐺入獄。

在此期間,胡萬林的治病核心理論——“人生百病皆因水,病了的人就該用芒硝強行‘脫水’”再次招致更大範圍的批評和聲討。因爲最基本的常識是,芒硝在中醫上用作強瀉劑,常人用量不超過10克,而胡卻是大把加用,一天數次。

然而,大河報記者瀏覽一些中醫、鍼灸論壇發現,即便在胡萬林服刑期間,其鼓吹的“自然運動健康療法”仍有生存的土壤,不少信徒仍在賣力學習、鼓吹。

對此現象,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主任醫師何英感到難以理解。作爲一名經驗豐富的老中醫,他並不同意胡萬林使用芒硝導致病人上吐下瀉的“運動療法”,“大劑量使用芒硝後果很嚴重,別說病人了,健康人都瀉垮了”。

至於依然有人相信胡的學說,何英認爲,現在人生活條件好了,體內的熱普遍較重,對排毒的需求比較多,“可是排毒的方法有很多,不要盲目迷信胡萬林,其實最簡單的辦法,多吃蔬菜就行”。

回顧

大河報記者與“胡大師”交手史

1998年10月,西安警方取締終南山醫院,胡萬林逃匿後現身商丘衛達醫院,靠搭售柯雲路的《發現黃帝內經》,用芒硝“包治百病”,隨後,漯河市市長劉法民、商丘市小學教師何素雲服用胡熬製的芒硝後身亡。大河報由此介入報道。

宣戰

在全國媒體聚焦“商丘事件”的時候,胡萬林突然失蹤。一些媒體在“弄不清情況,說不準,不敢說,前景不明”的情況下陷入沉寂。時任大河報機動部記者的李衛華冒着生命危險採訪“商丘事件”,在全國媒體中第一個提出“科學向‘胡大師’宣戰”。

1998年10月22日,特別報道《科學向“胡大師”宣戰》在大河報發表。這是“商丘事件”發生近一個月後,河南媒體首篇萬字長文,也是“商丘事件”以來最受關注的報道。

這篇“破冰”之作,通過採訪受害者家屬,法律界、氣功界、化學界等權威人士,漸漸揭下了胡萬林的“神醫”畫皮,反僞科學鬥士司馬南、何祚庥也參與到這場反對僞科學的論戰中。

交鋒

此後,本報記者李衛華多次往返商丘、北京、鄭州等地,對於光遠、何祚庥、柯雲路等人進行採訪,併到民權看守所與在押的胡萬林進行了正面交鋒。李衛華採寫的《商丘事件三謎——探查胡萬林“大師”商丘非法行醫蹤跡》引起巨大震動。

胡萬林被批捕後,由於採訪遇到阻力,胡萬林案件仍被一張巨大的黑幕覆蓋。李衛華設法深入民權縣看守所,與胡萬林進行了面對面的訪談,在“商丘事件”發生6個月後,本報報道《面臨審判的“胡大師”——胡萬林獄中採訪紀實》橫空出世。這篇報道採取記者與胡萬林直面對話的方式,讓人們藉此走進“胡大師”的內心世界。

追蹤

隨後,本報又推出長篇特別報道《“胡大師”的終結——商丘警方偵破胡萬林非法行醫案始末》,再次在全國引起轟動。爲挖掘“胡大師”滋生的土壤和“理論淵源”,李衛華又多次赴京,請何祚庥、司馬南評價“商丘事件”,並採訪了柯雲路,發出了大量獨家報道。

經過大河報的不懈追蹤報道,2000年9月30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胡萬林因犯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

同年12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胡萬林的上訴,維持原判。

追訪

當事大學生癡迷胡萬林學說,最終釀成苦果。

迷信“神醫”,他捨棄了畢業證。

奪命聚會,源自網上聯絡。

儘管案發已近2個月,但兒子云旭陽離家的場景,在雲文超夫婦心中,依然歷歷在目。

8月29日中午,漯河市臨潁縣瓦店鎮雲莊村,22歲的雲旭陽告訴母親李小會“要去洛陽參加中醫研討會,學習中醫,30日就要開課,已經沒時間了”。雲文超當時正在翻修屋頂,着急的雲旭陽只帶了一千元錢就出發了。

至9月1日晚上,不到4天時間,雲文超就收到來自新安警方的噩耗。難以置信的雲文超,馬上撥打兒子的電話,卻已無法接通。

如此奪命聚會,成了雲家永遠的痛。

案發後,雲旭陽的堂兄通過技術手段,拿到了雲旭陽離家前幾天的QQ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顯示,雲旭陽出發求學一事,最早是一名網名爲“生命空間”的網友牽線,通過“師兄”唐孟君成行。唐孟君還告訴他,此次“胡大師”開課是在洛陽深山,要自備錄音筆、照相機等,“關鍵是得聽話”。

同時,唐孟君還通知了陳永康——雲旭陽的一位湖北籍中醫師父。

不要畢業證,一心學“大師”

自己決定的事,很難更改——雲旭陽的這種脾性,也讓雲文超無可奈何。

最早,雲旭陽在鄭州實習期間,追隨一名孟姓中醫師學藝,而後又認識了湖北的陳永康,繼續學習。

在掌握一定技法後,雲旭陽在老家開設了一家理療店。幾名鄉鄰腰疼等症被“治好”之後,幾面錦旗更是讓他信心滿滿。

雲文超說,爲了提高技藝,專業爲建築的雲旭陽自己買了《黃帝內經》等典籍,“其中有些字不認識,又買了好幾部字典,不停地查”。

在父親的印象裏,雲旭陽是一個“網蟲”,經常在電腦前一待就是幾個小時。

在雲旭陽熱衷中醫“九針”學習後,更是不聽家人勸阻,甚至在2010年下半年,放棄了大三的學業,放棄了畢業證,通過網絡專門拜師,學習“九針”。

李小會也抱怨說,兒子癡迷鍼灸學習,家裏的事不管不問,連說媒也不感興趣。

“擔心他走火入魔,不止一次跟他談心,都沒用。”她說,在兒子眼裏,“鍼灸是畢生的追求”,“錢都不是事,以後自然會有”。

就在這次去洛陽前,雲文超還提醒兒子,網絡上的事不要輕易相信。“他說‘我知道,我又不幹違法的事’,我想想也是,這麼大的人了,去學習還能有啥事?”

幾近“走火入魔”的深淵

在雲旭陽的聊天記錄裏,胡萬林第一次出現,是8月9日在和標註爲“武漢陳永康”的QQ好友的聊天中。

“武漢陳永康”告訴雲旭陽:“秦昌武去學自然運動大法了。”雲旭陽追問得知是跟隨“胡萬林大師”後,馬上回了句“這個人厲害”。

隨後的聊天中,雲旭陽還表示胡萬林的“自然運動健康學”一定要學,並稱胡萬林爲“胡大師”。

對胡萬林的熱衷,通過雲旭陽QQ空間轉發、原創的數百條與這些“理論”有關的文章,可見一斑。

在QQ空間內,雲旭陽今年8月份接連發布3篇“預知未來”文章,其中說到“未來幾年,我的醫術會進步得很快,可謂飛速上升。但還不是我這一生中最快的階段,後面還有兩大階段,而且都要比這一時期大得多。”

“人確實有預測未來的能力,這裏面沒有什麼祕訣,也沒想象的那麼神祕。”他在文章中說。

在今年2月份,雲旭陽更是發文說,他感覺自己就像一條龍,變化無窮。“我喜歡內經,沒有什麼事能與讀內經這樣的事相比。我讀內經很快樂。我有時想這輩子都不想結婚了,我有時很擔心這樣的自己,會不會變得走火入魔,與這個世道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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