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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畢業違法當遊醫 延誤病人治療致死獲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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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初中畢業卻敢掛牌行醫的女“江湖醫生”李某勤因胡亂診斷,延誤病人治療致死。廣東東莞市第二法院10日發佈消息稱,該院日前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李某勤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三千元,並承擔病人死亡的一成民事賠償責任,被判賠償病人家屬近7萬元。

初中畢業違法當遊醫 延誤病人治療致死獲刑兩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現年34歲的河南女子李某勤只有初中文化,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於2009年8月開始在東莞市厚街鎮寶屯村某出租屋內非法診療,每人每次收費幾元至十幾元不等,獲利共約8000元。

2011年11月某日晚,在附近居住的重慶男子周某因不舒服白癜風醫院,來到李某勤的無牌診所看病。李對周進行簡單檢查後,給周開了兩天藥,叮囑周每天服藥三次,並要多喝水,向周收取了10元費用

兩天後,周仁服藥後突然呼吸不順、嘴脣發紫、口吐白沫,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用去醫療費1100多元。警方隨後將“醫生”李某勤抓獲歸案,同年12月李某勤被逮捕,隨後被提起公訴。

經鑑定,被害人周某死亡的原因是冠心病猝死,其所服用的藥物與死亡原因無因果關係。

周某的母親、妻子及兩個子女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某勤賠償各種損失87萬多元。

法庭上,李某勤當庭表示認罪,但認爲其診療活動與周某的死亡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不應賠償給死者家屬,而且她也沒有經濟能力賠償。

法院認爲,李某勤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和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依法應予懲處。因其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並應承擔10%的民事賠償責任即6萬9千多元給死者周某的家屬。(索有爲黃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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