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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傷腿四處求治被截肢 告3家醫院索賠400萬

來源:養生百科書    閱讀: 8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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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46歲的河北遵化男子柳宏身強體壯,家庭富足美滿,一次意外的爆胎事故改變了他的生活。最令柳宏痛心疾首的是,他認爲是幾次糟糕的醫療過程,使他本可不截肢的腿沒了,且殘肢殘端截面變形,連能靠假肢重新走下去的希望都破滅了。

男子傷腿四處求治被截肢 告3家醫院索賠400萬

近日,柳宏拄着雙柺,在家人的陪伴下癲癇的早期症狀,在海淀法院與被告三家醫院對簿公堂,索賠400餘萬元。

一次意外的爆胎事故

2006年2月2日,一個對柳宏來說永生耿耿於懷的日子。

8點左右,時年46歲的柳宏給所僱司機送出車費。這輛斯太爾半掛牽引車運行快兩年了。司機正準備換胎,卻突然爆胎了!“砰”的一聲巨響,柳宏應聲倒地,昏了過去,棉褲被崩破,染着血跡。倒是司機幸運躲過一劫。

很快,柳宏被送到遵化市人民醫院,檢查發現右大腿有8釐米傷口,右側脛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而左小腿無傷口,只是紅腫,檢查發現左股淺動脈遠端有血栓形成。事後柳宏說,當時“應及時做左小腿減張手術的保守治療。”

但醫生採取的是手術治療。15時30分柳宏被推進手術室,左腿膕動脈被切除了3.5釐米長。術後第6天左小腿仍未消腫,醫生讓做減張術。柳宏提出“到手術室做”,管牀大夫說:“做個小手術,剌個小口子,用不了10分鐘。”

住院17天后又要截肢

14點多,在六人病房柳宏的病牀上,醫生對他實施了全麻減張術,包裹傷口時,柳宏左腿膕動脈連接吻合口突然破裂。同房病人驚愕地看到:鮮血噴了一牀一地!

15時30分,柳宏又被推進手術室搶救、止血,部分右腿大隱靜脈被移植到左腿。“但術中血管吻合不徹底,造成滲漏,致後來二次血噴。”

3月3日,柳宏開始高燒感染,肌肉壞死潰爛,腿鑽心得疼。不得以,3月5日又行清創術,切除壞死肌肉。3月11日醫生準備換藥,發現動脈吻合口出現噴射性出血,遂請外院專家會診。管牀大夫表示:“左腿保不住,專家建議截肢。”

“左腿沒咋樣啊,住了17天院卻要截肢?”家屬要求轉院。當天傍晚,柳宏被送到唐山第二醫院。

轉院要求儘量保腿

次日8點左右,柳宏左腿大動脈破裂,再次噴射性大出血!柳宏兩眼一翻,又昏死過去。搶救時,唐山二院提出兩個方案:一是截肢;二是使用人造血管,使用壽命是8到12年。家屬哭求:“還是儘量保腿吧!”

3月13日,第一根人造血管被植入柳宏體內,但術後栓塞,又手術植入一根人造血管。“應同時取出第一根人造血管,卻沒取。”半年後,第一根人造血管周邊感染、潰爛,柳宏長期在劇痛中煎熬。9月30日又行清創術,取出了第一根人造血管。因不斷感染,2008年下半年檢查確認,只使用了兩年多的第二根人造血管也栓塞了。

滯留異物多次開刀

爲了保住一條腿,2008年11月26日柳宏顛簸進京。解放軍304醫院也建議截肢。“遭了多少罪,終要截肢啊!”柳宏欲哭無淚。

12月3日截肢術前,柳宏要求術中取出全部人造血管,可不料還是遺留了一段,造成殘肢感染。“醫生解釋,術中看人造血管截面挺乾淨,就沒取。”

後做手術取殘餘人造血管,又接受了清創術。“原本平滑的殘肢殘端變得凹凸不平,溝棱縱橫,還有滲液流出,表面結痂。一戴上假肢,接觸面就磨得生疼,甚至磨破出血。腿沒了,連靠假肢都沒法走啊!”柳宏痛心地說。

2009年3月23日,304醫院給付柳宏23000元住院補償費。

原告提出400多萬賠償

9月12日下午,海淀法院,52歲的河北男子柳宏左腿戴着假肢,拄着雙柺,一扭一拐艱難地挪進法庭,由於殘肢被假肢磨得生疼,他時不時皺起眉頭。隨行的是這幾年一直操勞、面黃肌瘦的妻子張淑俠。

她瘦削的肩膀上,扛着丈夫時時離不開的坐便椅,手裏拎着四個大包,其中包括兩人從河北進京所攜必備品以及滿滿兩大包沉甸甸的訴訟材料。

三家被告醫院的代理人陸續落座。柳宏當庭提出了高達400多萬元的賠償金額,並陳述了三點辯論意見:北京明化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書摘錄遵化市人民醫院病歷提及一些右腿傷,他根本就沒有;司法鑑定書摘錄唐山二院住院病歷,稱醫院行清創人造血管取出術,再次行人造血管植入重建術,而實際上是清創術遺留了一根人造血管在他體內;司法鑑定書居然將其雙腿的傷情,闡述成了其左腿的傷情。

柳宏的代理人認爲,遵化市人民醫院在不具備條件的病房裏做全麻手術;唐山二院遺留人造血管,造成病人術後持續感染,致第二根人造血管栓塞,最終截肢;304醫院違背病人意願,截肢術時未取出全部人造血管。另外,醫院病歷存在造假之處,司法鑑定中出現很多與事實不符之處,因此請求更換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該司法鑑定書中認定:“遵化市人民醫院診療中存在未採取‘無張力血管重建’以及在病房內實施全麻手術等醫療過失,增加了患者血管吻合術後再斷裂及術後感染的機率”;“唐山醫院,人工血管植入術後併發吻合口斷裂,繼發血栓形成等嚴重併發症後,未果斷實施截肢術,一定程度上延長了患者術後感染的病程。”由此,遵化市人民醫院和唐山二院“不屬於醫療事故”,“建議過失參與度”分別是50%和10%;304醫院“不存在醫療過失”。

被告認爲治療沒過錯

而前兩家醫院認爲:“司法鑑定書確認我們參與度過高。”不過,三家醫院都不同意重新鑑定。庭上,三家醫院的代理人都未就原告提出的醫療細節問題進行解釋,但認爲院方在對原告醫治過程中“沒有過錯”,不認可他們對原告的截肢等負有責任。

304醫院承認手術遺留異物的事實,但否認這違反了診療原則。其代理人認爲,司法鑑定確認其沒有醫療責任,原告索賠與該院無關。

休庭前,法官組織雙方調解,原告方同意,但三家醫院均表示“不同意”。目前,雙方都在等待法院決定是否予以重新鑑定。

富裕之家淪爲低保戶

柳宏早先是大貨司機,能吃苦,後來花40多萬元買了一輛斯太爾,僱人幹。“那時啥病沒有,有的是力氣,可如今三級殘疾,一身的病啊!”

由於不斷感染,打了很長時間萬古黴素,柳宏全身臟器受到很大傷害。“我患上了敗血症;長期腰疼,胸椎、腰椎骨質增生;胸膜粘連,都是長期臥牀和感染造成的;血液循環慢,長期住院臥牀,最長躺了8個多月,腦動脈血管硬化、脂肪肝、膽囊息肉全有了;老做手術,插導尿管,現腎臟囊腫,尿路感染;不能生氣,經常心慌胸悶……”

“以前,我靠雙手維持生活,月入數萬元。可現在——”柳宏長嘆着掏出了低保證。“爲了治病,我們賣掉了原來養家餬口的車子,還四處借錢。我媳婦沒工作,我還有個80多歲的老母親。我受傷後,一兒一女都是靠貸款上的大學。”

一提及女兒,柳宏夫婦不禁心酸落淚。“女兒被好心人資助了5000元讀完高中,又向好心人借了5000元上大學。爲減輕家裏的負擔,她業餘打工。一次打工到晚上9點多,走着回家,被摩托車撞斷了腳踝……”柳宏猶感對不住女兒,嗚嗚地,隨着妻子哭成了一個淚人。(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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