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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條例將規定社會車輛不讓急救車將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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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急救車生命通道堵塞,生命逼向死亡的盡頭,出臺相關法律約束車主按道行駛已迫在眉睫。記者昨天瞭解到,《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正在進行第五稿編寫,預計一至兩年內出臺。條例擬規定如果社會車輛不讓行急救車,將受到處罰或者被追究法律責任。

北京擬條例將規定社會車輛不讓急救車將被追責

“規範市民對急救車使用”等內容將寫入《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其中擬規定如急救車正在緊急救援、轉運危重症患者,應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社會車輛故意拒不讓行的將受到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如病患死亡),還將追究法律責任。該條例已經開始向各方徵集意見,目前正在對第四稿進行修改。

市民對條例給予極大關注。在相關座談會上,市民的建議主要集中在急救時間如何保證、不避讓急救車該如何處罰等問題上。針對近期急救車遇堵事件,條例有望出臺舉措保證急救車的道路優先權。對此市民給出很多建議,比如在道路交通法的處罰基礎上,對於不避讓特種車輛的加重處罰。比如在考駕照時應該增加一項考覈,讓新司機學會如何避讓急救車。

運送病人應該急救醫生說了算還是患者說了算?有市民建議,在患者神志清楚的情況下,患者應該有決定權,醫生有建議權。市民爭論的焦點是,在患者神志不清時,是該聽醫生的,還是家屬的?採訪中,多數市民認爲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應該排在家屬意願之前,也就是傾向於醫生說了算。

對於市民最關心的急救時間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從接到報警電話到急救車出車,這個時間可以進行規定,但是由於路況的複雜性,從出車到患者家中的時間,這個條例很難做出硬性規定。

急救道路暢通需全社會努力

保障急救車生命通道的熱點話題持續發酵。昨天,衛生部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衛生部組織研究制定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包括急救車在內的相關工作作出明確的規定。

據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介紹,除了制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在交通安全法裏,急救車在路上的交通是特種車輛的權限問題,但要真正落實到位,還需要全社會共同的努力。

鄧海華表示,衛生部將加強急診科建設與管理,增加牀位的數量,完善設備設施,提高醫療水平,引導患者就醫選擇,同時嚴格地執行急診分診程序及分診原則,減少非急症患者佔用急診醫療資源的情況。

記者體驗·現場1

身後性命攸關社會車仍我行我素

連日來,“急救車被社會車輛佔道”引發市民熱議。昨天早上,記者來到北京市急救中心,跟隨一輛急救車體驗路況,遇到了一輛“說什麼也不讓”的私家車。

社會車輛佔道不讓

上午10點,雪漸漸小了。司機楊富琪說:“下雪很多私家車不出來,路上應該沒那麼堵。”楊師傅表示,越不堵車,社會車輛越應該也越容易避讓,“要是堵死了,想讓也沒地方。”急救車當時行駛在兩廣路上,雖然不堵車,但依然行駛緩慢。

撥打120的病人家屬又打來電話了,病人身體一側已經無法活動。楊師傅安慰着:“下雪了路不好走,可能沒那麼快到,您彆着急。”就在此時,一輛銀色愛麗舍擋在了急救車前面。

急救車一直閃着燈,這證明“此輛急救車帶任務”。但愛麗舍仍舊勻速前進,壓住了急救車的速度。楊師傅按了幾次喇叭,愛麗舍依舊“慢條斯理”地開着,甚至與他前面的一輛車拉開了二三十米的距離,旁邊車道空位也足以讓他改道。不得已,楊師傅拉響警報。聽到尖銳急促的警報聲,愛麗舍竟然充耳不聞。急救車被“阻擋”將近1公里,最後還是楊師傅藉機改了道。

老小區和衚衕都是挑戰

病人家住太平橋西里,是個老小區。小區過道並不寬敞,一側碼放了一堆堆建築施工材料,另一側幾乎停滿私家車。楊師傅說,除了堵在路上,老小區和衚衕也是一大挑戰。七拐八拐,終於到了病人家樓下。

接上病人,因爲小區道路過窄,急救車無法從原路返回,只能從另一個出口出小區,拐到一條衚衕裏。病人是一名56歲男子,醫生趕到時,病人的血壓已經上升到220和100。躺在急救車上,他的腿一直在抽搐。經初步判斷,可能爲嚴重的腦出血,如不及時搶救會有生命危險。

很少碰到主動讓道的車

從急救中心到病人家再到最近的醫院,在不算堵車的路況下,急救車用時約40分鐘。楊師傅說,社會車輛不讓道是常事,有的被“按了喇叭”後還會破口大罵,所以急救車司機最重要一點是不能鬥氣。楊師傅開急救車好幾年了,也真遇上過四五輛社會車輛全都給讓道的情況,“兩三年遇上這麼一回,感動壞了。”楊師傅說。

記者體驗·現場2

三四公里走了20多分鐘

晨報96101現場新聞(記者姚錦波)昨天下午,記者在北京120急救中心,跟120救護車體驗救護全程,發現大多社會車輛不會主動給救護車讓路。

12點54分,120接到任務,一位80歲的老太太突發心臟病。記者跟隨張醫生一組登上救護車,前往廣外南街。郭護士看看外面天氣說,出車的時候碰上這樣的雪天還好,要是碰上大雨天,渾身都能淋溼,“路上不堵車還好,要是堵車,心裏那個着急啊,替病人急。”

在去接病人的途中,記者發現,每逢遇到紅綠燈時,大部分看到社會車輛看到後方有救護車時,並沒有主動避讓。13點15分,車組到達病人家。病人因年紀較大,在急救過程中,張醫生一直安撫老人的情緒,“大娘,您別緊張,咱做個心電圖,會有點涼,您忍一下。”

司機楊師傅告訴記者,從病人家到回民醫院距離三四公里,10分鐘內應該能到。但記者發現,從病人上車到醫院,救護車卻花了20多分鐘,超過原計劃兩倍的時間。剛出小區,救護車前有一輛小轎車慢悠悠地倒車入位,楊師傅按了喇叭後,小車依然我行我素,楊師傅不得不把救護車停下等着小車停好。救護車行駛到廣安門橋下時,一輛社會車輛從便道強行併線,“這雪天路本來就不好走,車還搶道,這樣情況太多了。”這一路,救護車即使一直開着警示燈,前方的社會車輛並不會主動向旁邊兩側行駛讓出道路,楊師傅只得多次按喇叭,提醒前方車輛讓路。

14點04分,車組回到中心。在回來的路上,楊師傅無奈地說:“不讓路有啥辦法,要是趕上堵車,急死人也沒用。”郭護士告訴記者,她們早上8點上班,一直到晚上8點下班,隨便出一趟車都要個把小時,“趕上天氣不好,路上車又多,這一天下來挺累的。”

委員建議

急救車裝探頭拍違章社會車

針對近日發生的社會車輛不願給急救車讓路,耽誤了搶救時間,最終病人不治身亡的事件,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副總建築師鄭實表示,類似悲劇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鄭實瞭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相關條款規定,急救車、警車、消防車等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雖然有法律規定,但爲什麼急救車卻屢屢被堵在路上呢?

鄭實認爲,首先一點還是要增加違章成本,應該加大對佔用應急車道和阻擋急救車行爲的處罰力度。第二是確保各種監控手段要到位。建議在急救車上加裝攝像頭。如果有社會車輛佔用應急車道或阻擋急救車,在急救車反覆鳴笛仍不避讓的情況下,車上的探頭拍下後,就要從重處罰。

市政協委員、北京市醫學專家委員會委員降麗娟認爲,任何車輛都不能以車多擁堵爲理由不給急救車輛讓路,其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爲。“佔用應急車道必須從重處罰,讓違章者終生不忘。”降麗娟表示,也要考慮到一些社會車輛、出租車因運送緊急病人佔用應急車道或公交車道的特殊情況,醫院應該爲駕駛員開具急救證明,以便日後申訴。(王歧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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