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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監管部門對零售藥店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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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多地的監管部門開始對零售藥店展開徹查,對違規藥店進行責令限期整改、解除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等處分,各省多家違規藥店被查。

多地監管部門對零售藥店徹查

浙江

4月10日,浙江杭州醫療保障局公佈一批違規藥店的處理情況通報,通報中共有16家單位存在醫保違規行爲,決定解除部分藥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3年內不予受理定點申請。另外,杭州15家診所與杭州市醫療保障局簽訂的2018-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也被暫停,並且責令要求限期整改,醫保局是否會恢復其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取決於整改結果。

浙江紹興在藥店違規行爲的全面清查中,共檢查藥品經營企業539家,查實問題29個,10家存在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行爲,6家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爲,11家有執業藥師未在崗情況。此外,檢查中還發現存在處方藥未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人員信息未上牆、未掛牌告知並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遠程審方不規範等問題,並作出相關處理

黑龍江

4月26日,黑龍江省藥監局發佈《2019年全省藥品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要求轄區有關部門按照要求進行檢查,零售藥店爲重點檢查對象。

山東

4月26日,廣東省藥監局印發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到5月底,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零售藥店違規行爲。

廣東

4月30日,廣東省藥監局根據有關公告,將對中山、東莞、湛江、韶關、深圳等地的8家藥品經營企業進行藥品GSP跟蹤檢查。調查結果顯示8家藥品經營企業均存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未按規定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問題,要求違規藥店限期整改。5月5號,廣東省藥監局再次發佈公告,佛山市某藥店因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並評定其信用等級爲“嚴重失信”。

多地監管部門對零售藥店徹查 第2張

除以上省份,上海、江蘇、陝西等地也開始陸續開展違規藥店清查工作。各省監管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項:

是否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藥學專業人員流動頻繁、配備不到位等;

是否存在藥師不在崗銷售甲類OTC、處方藥,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

是否嚴格按照經營範圍購銷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營業場所是否與其藥品經營範圍、經營規模相適應,是否存在私設庫房或者變相從事藥品批發活動的行爲;

是否購進銷售回收藥品,採購藥品是否按規定索取發票,證、票、帳、貨、款是否相符一致;

是否嚴格執行處方藥、非處方藥管理規定;

連鎖門店是否按照零售連鎖企業的相關標準開展經營活動等;

對於定點藥店,是否存在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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