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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手術發現卵巢癌晚期無法切除 醫院賠償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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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內江市東興區富溪鄉的王小琴因病入住內江雲川醫院需要動個“小手術”,當她被送上手術檯開刀後才被診斷爲卵巢癌晚期。8月1日手術後,患者家屬認爲這與院方早前承諾的“普通小手術”不符,要求院方承擔相應責任併爲患者的後續治療埋單。

患者手術發現卵巢癌晚期無法切除 醫院賠償五萬

對此,院方表示術前已告知家屬各種可能性。後經內江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介入,認爲“院方對病人病情惡化估計不足,院方做手術及手術過程並無大的過錯。”

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雲川醫院一次性向患者家屬支付各項費用共計5萬元。

術前

醫生說是個小手術

今年54歲的王小琴是內江市東興區富溪鄉人,目前一家人都住在東興區東桐路大千華庭。

據她丈夫劉小明講,今年過年時妻子就開始說肚子痛,但一直以爲闌尾炎復發,開始時並未在意,也沒去醫院檢查。直到近來發現王小琴的肚子長大了,7月29日上午他們纔去東興區某醫院檢查,經B超檢查后王小琴的症狀被診斷爲“腹腔囊腫”。

“當時的接診醫生給我推薦雲川醫院,我於當天上午就讓妻子住進了雲川醫院。”劉小明說。

入住雲川醫院後,經過一系列檢查,結果是“盆腔包塊待診:卵巢腫瘤?”7月31日上午,醫生說病人需要做剖腹探查術。劉小明說,“我問醫生危險性有多高,醫生說,這只是囊腫切除手術,就是兩個囊腫,取出來就沒事了,是個小手術,保證沒問題,要我們配合治療。”

當天下午,與家人商量過後,劉小明在手術同意書上籤了字。

術中

確診爲卵巢癌晚期

8月1日上午8點10分,王小琴被推進了手術室,劉小明獨自一人在手術室外惴惴不安,“剛把她送進手術室,我就有點掛念,當時沒想那麼多,以爲會一帆風順。”劉小明說,當時都以爲只是個小手術,所有其他親人也都沒來守。

9點過,劉小明被醫生叫進手術室,看見妻子王小琴的肚子已被劃開,裏面是水,醫生問他:“腹腔裏有水了,已經是卵巢癌晚期,沒有切除必要,接下來怎麼辦?”

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劉小明有點哽咽,手不自覺地撫摸胸口“當時我就不敢再看,馬上就出來了。”六神無主的他沒有答覆醫生,而是通知了其他家人來商量對策。

匆匆趕來的家屬們對這一結果感到震驚,他們紛紛開始置疑起雲川醫院的水平。同時,院方也提議邀請內江另一醫院的腫瘤專家前來會診,會診結果與雲川醫院的判斷一致:卵巢癌晚期,惡性腫瘤廣泛轉移,強行割除手術無意義,建議取活檢後,關腹,待病檢結果後做進一步的放化療。

雲川醫院與患者家屬溝通後對病人採取了取活檢,關腹的處理。大約11點半,病人送回病房,整個手術耗時2小時50分鐘。

術後

患者家屬和院方各執一詞

當得知妻子是癌症後,劉小明開始後悔簽署了那份手術同意書,他說:“如果曉得是癌症,我哪裏會在雲川醫院開刀,他(雲川醫院)沒把病診斷出來,就隨便開刀了。”

病人家屬一直強調,院方只告知他們這是個腫瘤切除手術,是個小手術,在醫院保證了手術和病人的安全性後,他們才同意手術。

不過,雲川醫院院長廖雲川對這一說法不置可否,“術前家屬是非常清楚病人情況的,我們已經檢查認爲是惡性腫瘤偏多,並且也告訴了家屬,包括如果是癌症我們也沒得辦法治這種話都說了。”

“手術前已明確告知患者家屬,患者目前診斷爲盆腔包塊待診,若包塊來源於卵巢良性腫瘤,則行患側附件切除術,若包塊來源於卵巢惡性腫瘤,則行腫瘤根治術,若術中發現惡性腫瘤廣泛轉移無法切除,則行取活檢術明確腫瘤性質,再行相應處理。”雲川醫院婦科主任陳明麗說。

和解

醫院支付給患者家屬5萬元

對於這個事件,患者家屬認爲雲川醫院應該爲失誤買單,要求免去病人在雲川醫院治療的所有費用,同時要求立即轉院並讓院方承擔病人的後續治療費用。

而對於家屬的要求,雲川醫院院長廖雲川認爲,“術前已基本判斷爲惡性腫瘤,他們家屬也曉得這個事,病人的身體狀況他們十分清楚,我們在這個事情上沒得半點責任。讓我們拿錢給她醫,這種可能性是沒有的,最多幫她免去一點在本院的醫療費用,這就是我的底線。”

8月2日下午,在雙方自行協商溝通無效下,內江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介入調解。調解中心初步判斷:醫院在早前的診斷中對患者的病情惡化狀況估計不足,而整個手術過程並無大的過錯。

最終,在調解中心的協調下,雲川醫院賠償患者家屬5萬元。

8月2日晚,王小琴轉入了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目前生命體徵平穩。(文中患者及家屬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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