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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患闌尾炎醫院當肺炎治 誤診賠了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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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闌尾炎,醫院先當肺炎治,治了10天沒效果,又懷疑一歲多的孩子得了血液病。患兒家長覺得不對勁,把孩子轉到另一家兒科專業醫院,才確定了病因。此時,孩子腹腔內已充滿膿液,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出院後,男童的父母代理男童將醫院告上法庭,最終獲賠四萬餘元。

男童患闌尾炎醫院當肺炎治 誤診賠了4萬餘元

去年2月下旬,一歲多的男孩帆帆突然開始咳嗽,並逐漸伴有發熱症狀。父母把他帶到南京某醫院兒科就診,醫生檢查後給予了抗炎抗感染等治療。次日,帆帆又在南京某醫院複診,但三天抗生素掛下來,帆帆症狀卻越來越嚴重。醫生檢查後,建議住院治療,入院診斷是支氣管肺炎。

入院後,某醫院進行了各種檢查,轉眼9天過去,帆帆的病情繼續嚴重。帆帆父母強烈要求出院,出院病歷上寫着,“考慮重症感染誘發或合併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血液病可能,擬行心超、骨髓穿刺等檢查”,尤其是其中的“血液病”三個字,讓帆帆的父母覺得天都快塌下來了,他們聯想到了白血病。

帆帆後被送到另一家兒科專科醫院就診,迅速診斷爲急性闌尾炎,當即入院並進行了闌尾切除手術。術中,醫生髮現,由於病情被延誤,帆帆的腹腔狀況已經很糟糕,闌尾發炎感染滲出的大量膿液積聚後,使腸子擠壓粘連在一起,醫生對帆帆的腹腔進行了仔細沖洗,好不容易解決了問題,半個多月後康復出院。

回家後,帆帆的父母想起孩子遭的罪,不由怒從心起,將南京某醫院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南京某醫院賠償帆帆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外加精神撫慰金5000元,合計7.1萬餘元,並承擔訴訟費。

審理中,法院委託南京醫學會作出醫療損害鑑定。鑑定認爲,醫方在帆帆疾病初期診斷“支氣管肺炎”和“不全性腸梗阻”是成立的,給予的治療也符合診療常規。但在疾病中期,醫方對帆帆血象持續升高等明顯異常認識不足,對腹部症狀、體徵觀察不細緻,鑑別診斷及治療措施不得力,未盡高度注意義務,存在醫療過錯,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患兒急性闌尾炎的診治,與患兒病情加重、治療時間延長及治療費用增加有一定因果關係。患兒經手術治療後恢復良好,無明顯人身損害後果。法院審理後認爲,根據鑑定意見,南京某醫院的診療過程存在醫療過錯,與帆帆病情加重、治療時間延長及治療費用增加有一定因果關係。最終,酌定南京某醫院對帆帆因此產生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南京某醫院應賠償帆帆各項費用合計4.7萬餘元。(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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